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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

锤炼法院系统党员干部党性的几点思考之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经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更加自觉的坚定党性原则,加强党性锻炼。

党性修养不是闭关修炼,而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改造主观世界,必须久久为功、日积月累。作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监督执纪审查的工作实践,感到锤炼法院系统党员干部党性,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重任在肩时,更要笃定学习

一要勤奋刻苦。作为法院系统党员干部,既要重视业务学习,也要重视理论学习,在理论学习中增强党性。政治理论学习对法院党员干部来说,既是必需品也是营养品,要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筋壮骨,以通读原文力求入脑入心,融会贯通,掌握贯穿其中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做到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

二要认真思考。古人把如何学习归纳为“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五步曲。其中“审问之、慎思之”,讲的就是读书要认真思考。要提倡“博学笃志,切问近思”的精神,既要“学深”,又要“悟透”;既要“学精”,又要“管用”,真正把握精髓,并自觉用以加强修养,指导工作,达到“内修外用”的目的。

三要解决问题。“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要学以达志,为实现远大理想、不辱神圣使命而学习,这是搞好学习的根本动力。要学以立德,就是要以高深的学养,奠定做人为官的道德基础。要学以增智,就是要培养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提高理性思维、辩证思维、逻辑思维的水平。要学以致用,就是要把理论水平外化为实际工作能力,运用学习掌握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抓好工作落实。

二、感觉良好时,更要反躬自省

一要坚持自省。 “吾日三省吾身”,应该养成经常反思自己的习惯。市纪委年初警示教育光碟《问心》里的人和事,解析了涉案人“目空一切的狂妄心、逆境颓废的玻璃心、小节无碍的放纵心、自作聪明的侥幸心、无毛不拔的贪婪心、孤注一掷的赌徒心、理想丧失的虚无心”,党员干部都要自我对照,自我反省。

二要严格自律。作为司法领域的干部,尤其要有很强的自律意识。每个人都不是六根清净的人,环境也并非一方净土,关键是要做到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古人讲“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虽然是一种被动疗法,但日积月累也是很有效的。

三要持之以恒。一个人不可能改变大环境,但可以做到不被环境所改变。一定要增强免疫力,顶得住歪理,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坚持慎始、慎微、慎独、慎终,自觉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做到洁身自好不走火,管住家人不玩火。

三、诱惑多样时,更要防微杜渐

一要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畏法度者最快乐”的道理。人的一生吃的、穿的、用的非常有限。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聚敛再多,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若贪赃枉法,半夜心惊,还哪有什么乐趣可言?对于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不会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会以违者众而放任,终究会一查到底,堵住“暗门”、关闭“天窗”。

二要心存一些敬畏。心是贪时最蛮横,人在狂时最胆大。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的关键时期,切不可将“以审判为中心”当成“以法官为中心”,将“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变成“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法律是沉默的法官,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法官办案,办的是当事人的人生,也是自己的人性,体现的是法院、法官的价值,也是法律法治的价值。

三是掌握一些方法。也就是怎样才能守规矩的问题。①遵党纪党规不能看时候。有的同志往往是在刚提拔,或是提升有望时,上级强调多时能守规矩,而一旦任职时间长了或感到提升无望时,到了“天花板”了,产生了松口气、歇歇脚和享受享受的错误想法,甚至放纵自己。任何时候都要注意约束自己,起码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道德底线是不能突破的。②遵党纪党规不能分场合。检验法院系统党员干部是否守规矩,要看他在各种场合的表现,如果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人前是一回事、人后又是一回事,这样的同志道德品质是有问题的,也是守不好规矩的。不仅要时时守规矩,而且要处处守规矩,自觉做到领导面前和群众面前一个样,有人监督和无人监督一个样。③遵党纪党规不能打折扣。“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在守规矩这个问题上,只能有“原则”,不能有“灵活”,必须丁是丁,卯是卯,不能“闯红灯”,不能打“擦边球”,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④遵党纪党规不能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组织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保护、最好的负责。主动接受监督,就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诚恳接受批评,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主动接受监督,就是要在“两个坚持”专项教育活动中,认真搞对照,主动照镜子;就是要主动接受市委政治巡察,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完全将置于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之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易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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