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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

求是创新正当时——浙大纪检监察培训心得体会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9日 浏览次数: 字号:

“签到成功!”伴随着“来同学社”APP的提示,在浙江大学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一天充实的学习开始了。在浓厚的学习氛围和文化底蕴里,在拿到培训班结业证书和校徽的那刻,我思绪万千:这次培训,实在不一般!

这里教学内容很精彩。在五天的培训时间里,既有理论扎实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也有信访举报工作、办案查案策略、调查取证的技巧;既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也有博弈论在纪检监察领域的运用;既有现场教学,学习“红船”精神,重走“一大路”,更有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责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授权监督单位纪律监察组织如何分工协作大讨论。教学内容既专业,又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浙大的教授们和省纪委的领导们讲课深入浅出,每堂课都意犹未尽,掌声不断。

这次培训理念很贴切。“求是、创新”是浙大的校训,我认为“实事求是、实践创新”也同样适用于我们授权监督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之中。有两位老师的课让我印象十分深刻。“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树叶,也没有一模一样的两个信访件,以往的信访举报案例只能借鉴,没有统一的模板,如果说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实事求是!”原省纪委副秘书长李洁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说的,一语中的。省纪委陈灿主任在《派驻纪检组实施监督的方法与途径》讲课中说到:“要回答好‘作为派出机关,要求纪检组做什么?作为驻在部门,要求派驻纪检组做什么?作为纪检组,到底希望做什么?’三个问题,要做好‘干好该干的,干好能干好的,干好自己的’三件事”正是浙江省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实践创新的经验。虽然这堂课的主体对象是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也同样值得我们学习、参考。

这种收获方式很地道。“他的课观点清晰,内容实际,经验丰富,一堂课下来就是一篇好文章!”市纪委副书记汤杰在听完省纪委陈灿主任的课后感叹道,立即向浙江省纪委的先进经验取经学习。“陈主任提到的一些现象,正是我们当前疑惑的问题,比如说如何分清驻在单位党委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又该真正做什么?让我们顿时打开了思路”。“每季度口头汇报的做法也值得我们参考、借鉴……”学员们在下课路上纷纷讨论着。老师的一堂课,远远不止答疑解惑,更是让大家自发从内心中接受,在学习中延伸思考,在思考中摸索方式,这正是学、思、践、悟。

这样培训效果很持久。“现在我们开始交流讨论,可以谈工作经验,也可以谈问题和建议,每人发言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10月27日19:00,第一党小组开始谈论。时针指向21:00,讨论仍在白热化阶段。从轮流发言到互动讨论,参与的成员既有派驻纪检监察组,也有授权监督单位,涵盖政府办、宣传部、农委三大系统,讨论的问题既有针对性,也有指向性。这仅仅只是我所在的分组讨论的场面。据说,10月29日晚那场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责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授权监督单位纪律监察组织如何分工协作的座谈会,气氛更加浓厚。纪检干部们在学习、思考、讨论中碰撞火花,在交流、探索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

这段培训经历很深刻。“作为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高清探头’的延伸,该干什么?作为市农机化局纪检监察部门,该怎么干?作为农机纪检监察干部,怎么干好?”培训时,我正思考这三个问题,培训后,渐渐得到了一些答案。我想:一要在工作态度上坚持实事求是。在市纪委、市纪委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配合、汇报工作,对农机局的工作原原本本,认真严谨,绝不敷衍,决不作假,绝不护短;在农机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中落实落细,敢于担当,决不徇私,决不推诿;二要在工作方式上讲究落地生根。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平安农机创建上让政策真正落地生根,让农民真正得实惠、称满意。对农机局“三重一大”、三公经费开支、人事任免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三要在工作实践中勇于开拓创新。作为授权监督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相关文件政策、依据,做好与市纪委派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的分工工作,在农机系统的实际工作中厘清党委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精准的把握专职专责和业务工作的界限,由过去的普遍监督向政治监督转变,对事的监督由过去的重全程监督向重结果监督转变,对人的监督由过去重结果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的“浙江模式”在常德农机系统中运用、摸索、实践。

5天培训,10堂课程,30页笔记。市纪委组织的浙江大学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我满怀期待而来,满载思考而归。“……天下来同”浙大校歌音律在回响,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永远在路上。(市农机化局  赵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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