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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

努力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铁军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9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秉持高尚情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忠于职守、认真履职。刚刚闭幕的省纪委三次全会,杜家毫书记也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许党报国的政治理想,勇担正风反腐的政治责任,锤炼敢于担当的政治品格,时刻把自己置于党组织领导之下。近日,省纪委又通报了李政科等违纪案件,案件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市、县两级纪委、监委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警钟长鸣、把握内涵要义,坚持“七个必须”,努力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铁军。

一、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必须遵章守纪、不越雷池。很多人认为,纪委从来都是查别人,自己是不可能被查的。但近年来,很多事实和案例告诉大家,纪检监察机关不仅不是“保险箱”,没有纪律审查的“豁免权”,而且比一般的部门标准更高、要求更严、风险更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计处分1万余人,涵盖各级纪委、巡视组、派驻纪检组等。中央严防“灯下黑”的决心十分明确,可还是有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认不清形势,把纪检监察机关当成“保险箱”,把执纪权当成“免死令”,无形之中产生了一种优越感,潜意识放松自我约束,最终没能经受住金钱美色的考验,走向了由监督执纪者蜕变为腐败分子的可悲下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在党纪国法面前,既没有特殊党员,更没有特殊领域。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责监督机关,对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有着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必须做到心存敬畏、常怀戒惧,必须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监督执纪权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绝不越雷池一步。

二、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免疫力,必须不断固本培元、强身健体。“打铁”之人并非都是“铁打”的,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免疫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挡不住的风情、禁不住的诱惑无处不在,纪检监察干部手握监督执纪问责重权,很容易成为一些官员和老板拉拢侵蚀的对象,面临着被“围猎”的风险。一旦自身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定力不足、纪律意识不强,就很有可能成为金钱的“俘虏”,铤而走险违纪违法,上演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的“贪腐戏码”。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不断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通过党性教育、理论学习、先进典型、警示案例等,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努力达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

三、党性纯洁和先进不会一劳永逸,必须终身修炼、不断提升。共产党人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是在长期的党性修养和锤炼中逐渐形成的,它不会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放松了修养和锤炼,党性就可能会降低,甚至可能完全丧失。李政科等曾经都是我们党内的同志,都有着光荣、自豪的过去。有的在大学时期就加入了共产党,也曾“不为钱色所动,只为群众利益着想”;有的从事公安侦查工作期间,多次因公负伤、立功获奖,得到上级高度肯定和赞扬;有的也曾经以加入共产党感到骄傲和自豪,为成为一名党的纪检监察干部感到无上光荣。他们都曾有着共产党人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但最终都走上了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道路。究其根本原因,是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职务的升迁,逐渐忽视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性,放松了党性修养和锤炼,导致理想信念出了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时刻谨记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意义,把党性修养作为自己终身的“必修课”,不论年纪多大、职务多高,都要“充电补钙”,永葆共产党人的纯洁和先进。

四、人性弱点不会自然消除,必须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每个人都有弱点,贪嗔痴恋,爱恨妒怨,面对身边数不清的权色诱惑,有多少人能抵得住?面对繁花似锦,又有多少人能不动心?这些人性的弱点,如若不严加管束、任其生长,就会变成金钱美色的奴隶,走上一条不归路。要克服这些人性的弱点,除了自身努力修炼外,更多的是要靠制度的管理和约束。试想一下,一些被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是还有人时常给他警示提醒,在行使监督执纪权力时,能受到更多的内部管控和约束,也许他们不会这么轻易的走到这一步。同时也暴露出纪检监察机关在有关制度执行方面存在一些风险漏洞,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一些空白盲区。为克服人性的弱点,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正确的道路上行走,必须加强内控管理,强化日常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执纪审查调查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管,确保纪委审查调查“利剑”在阳光下“出鞘”。

五、守住底线没有下不为例,必须令行禁止、严防死守。破一次规矩,就会留下一辈子的污点;违一次纪律,就会造成人生防线的失守。纪检监察干部走上违法违纪、贪污腐败之路,无一不是从“第一次”发端的,从破规破例开始的。从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中可以看出,有的一开始是把握得比较好的,不为钱色所动,只为群众利益着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职位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思想警惕、防腐蚀的意识越来越放松。俗话说:“一次小让步,次次守不住”。一个人的“清白堡垒”一旦被攻破,再想收手就难了。诚如一则顺口溜所言:“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既然湿了鞋,顺便洗个脚;既然洗了脚,干脆洗个澡。”党规党纪是高压线,也是护身符。一些党员干部被“围猎”,就在于未能坚守党的纪律;一些党员干部被“请君入瓮”,就在于破了党的规矩。如果党员干部失去对原则的坚守、对清廉的恪守、对底线的防守,违纪时以“下不为例”自我安慰,出事只是早晚的事。做到不破先例,首要的是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面对诱惑,首先想到的不是金钱、美色、享乐,而应是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如此,才能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避免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六、有权不可任性,必须公私分明、用权为公。权力是把“双刃剑”。秉公用权,可以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就会祸国殃民。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本身是去监督别人的,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人敢“得罪”,更不敢去监督,难免会产生“灯下黑”现象。大量案例表明,极个别纪检监察干部随着职务调整,慢慢地心中无戒律、目中无纪律了。有的办案干部还自认为在联系领域“只手遮天”,“自作孽”地玩火,四处插手帮人办事,帮助他人办事得心应手,收受他人钱物毫无顾忌。“刀刃向内”,查处纪检监察系统等少数害群之马,目的是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意识到“有权不可任性”,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纪检监察干部在公私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分清楚: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是个人私器,在权力面前绝不可“任性”,不因位高而傲骄,不因权大而忘形,对权力多些“敬畏”,少些“任性”,要心存敬畏,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慎用权力,切不可违纪乱为、恣意妄为。

七、世上没有后悔药,必须时刻反思、看清得失。世界上什么药都可以买得到,但就是买不到后悔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每天痛心疾哭,彻夜难眠,后悔莫及。有的被钉在人生耻辱和失败的十字架上时,才开始清醒和反思,可为时已晚。世上没有“后悔药”,但总能找到“预防针”。可以说,一旦在小节上越界,就如同吸食鸦片,容易滋生蔓延,不可掉以轻心。只有真正设身处地想过,用思维丈量过、震惊过、感叹过甚至背脊发凉过,才知道忏悔书上白纸黑字的背后交织着冷汗与泪水。有名被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还算了几笔账:一是政治账。工作26年,好不容易成长为县处级干部,可如今却葬送了政治生命;二是经济账。作为副处级干部,每年薪水10多万元,活到70多岁,还有4、5百万的收入,现在家庭财产还不足退赔违纪款;三是自由账。没有自由有什么都没有用,失去了自由就是失去了一切;四是名誉账。失去了清白就是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本,今后将永远抬不起头;五是亲情账。从一名农家子弟成长为处级干部,全家引以为傲。违纪接受组织审查,全家蒙羞。其实,我们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应该好好算一算这五笔账。算好了这五笔账,就找到了治病救人的良方。(作者系常德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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