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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录

案件剖析 | 12万财政资金,他一分未花,为何还被处分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这钱我自己一分没花,全部用来偿还村里以前修路欠的账了。”面对县纪委调查组,临澧县太浮镇原民福村党支部书记张仕林说。

张仕林口中的“钱”,是指2017年1月17日县财政拨下来的12万元专项扶贫资金。

2016年初,县扶贫移民局给民福村安排了两个产业扶贫项目:一个是100亩柑桔开发,4万元;一个是400亩油茶低改,8万元。

张仕林得知这一情况后,很高兴,因为村里近几年修路投入较大、负债较多,这12万元正好用来还债。

此钱非彼钱,直接还债肯定行不通。

张仕林找到原民福村会计张桂忠商量,决定以刘长青为施工方,来做柑桔开发扶贫项目的申报资料。

刘长青自己的20多亩柑桔园与其亲戚家的几十亩柑桔园连成一片,面积上容易糊弄过去。

为什么选中刘长青?

张仕林:岩曹门组的刘长青是老组长了,对村里的工作一直比较支持,项目资金打到他的银行卡上村里容易收回。

油茶低改扶贫项目怎么办?

大堰组村民张国清的兄弟在村里经营一处油茶低改示范基地,这块基地主要由张国清管理。张国清担任过多年的村干部。张仕林、张桂忠两人便决定以张国清的名义作为施工方来做油茶低改扶贫项目的申报资料。

申报征得了刘长青、张国清同意。

项目验收合格,资金到账后,张仕林将这12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用于了偿还修路等原因形成的村里债务。

2018年1月,常德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了上述问题。镇纪委迅速立案审查。

审查后认为,原民福村违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编造虚假资料套取资金的手段挪用扶贫专项资金12万元,构成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错误,张仕林对此负主要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桂忠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批评教育,二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12万元违纪款上缴了财政。

“项目是假的,资料是假的,套取了资金却是真的。”张仕林悔不当初,“现在想想真的不应该。我是一名老党员,这样做是不对的,辜负了群众和镇党委对我的信任。我要认真反省,今后严守党的纪律,坚决不碰红线,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廉政网评】

在其位谋其政、专款专用,分别讲用权和用钱,看似两回事,实际上就一个词:名实相副。名实相副的背后是秩序,是制度与规矩的权威性、严肃性。子路问孔子:辅政治国,当以何事为先?孔子答:“必也正名乎!”子路以为此言迂也。孔子解释:名不正则言不顺,一切杂乱无章,人民就不知如何是好。上述案中,张仕林为偿还旧债想方设法,是其本职;套取挪用专项资金,却不合本分,哪怕一分不贪,也是名实不副,违纪违法。正如张仕林的反省:真就是真,假就是假,制度红线不能碰,法纪不是稻草人。(案件/临澧县纪委 网评/余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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