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警示录>详细内容

警示录

案件剖析 | 9660元补贴,“栽”了11人!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安乡县人社局服务大厅,一名中年妇女正在埋头填表。

她填得十分小心:千万不能把真实信息填上去,否则,这每年千把块钱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可就打了水漂。

2008年,为解决深柳镇及大鲸港镇部分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安乡县启动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工作。

屈中兰想得到这笔补助

但她不符合政策标准

政策规定,申请补贴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其中之一,是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低于5000元(含)。

屈中兰一家三口,2010年家庭年收入16000多元。当时,她和丈夫两人租房居住,孩子在外地上大学。

瞒天过海骗补贴

为得到补贴,屈中兰瞒报家庭收入,办理虚假贫困证明,以丈夫丁四文名义申请。

2010年10月28日,屈中兰如愿领到了当年的960元补贴。

从2015年起,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年审越来越严,相关资料需人社部门提供。

屈中兰担心丈夫乡水管站工作人员身份被发现,在人社局的表格中,将丈夫出生年份1967写成1961,审核盖章后,再在1上面加一横,又变回了1967……

这一领就是7年,共9660元。

瞒过初一 瞒不过十五

2017年1月,审计部门发现丁四文不符合领取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条件。2017年7月,县住保部门决定取消其资格,并要求其退还领取的补贴。

安乡县纪委收到相关违纪问题线索后,迅速展开调查。

起先,屈中兰谎称丈夫丁四文对骗补一事并不知情,丁四文也说自己现在才得知此事。

调查人员向其出示铁证:2010年10月补贴发放表上,有丁四文的亲笔签名。

2018年3月30日,安乡县纪委分别给予丁四文、屈中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纪所得。

因审核不严,大鲸港镇永乐社区民政专干郭泽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鲸港镇、县住保办、县人社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共8名相关责任人,被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廉政网评】

从开始时候的“坦然骗取”,到中途的“忐忑不安”,再到最后的不得不“坦白交代”,我们在看到屈中兰夫妇接受处理处分的同时,更能看到纪律的越来越严格执行,不然,“少少”的9660元怎么就处理了11人?七年的时间,如果他们能够强化对纪律的敬畏,及时主动收手,及时自我纠错,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是中央的决策部署。党员干部不应该抱怨越往后执纪越严,而应该欢喜我们正在亲手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天下为公、一心为民,比9660元要宝贵十分。(案件/安乡县纪委 网评/薛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