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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录

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贺冬初忏悔录

来源:安乡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只“温水青蛙”的不归路


贺冬初,男,1968年11月出生, 1995年7月入党,大专文化。1989年7月参加工作,安德乡芦林铺中学任教,1997年调县教育局工作,2001年3月至2014年2月先后任县台办 主任、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4年3月至2017年2月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2017年2月17日因严重违纪违规被县纪委立案审查并采取“两规”措施。2017年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分别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给予贺冬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下内容均根据其本人手书的忏悔录整理,以示警醒。

【忏悔书】

我叫贺冬初,在担任安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的3年时间里,由于放松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生活作风腐化,收受红包礼金和财物,总计近七十万元(其中几百上千的红包约二十多万元;上万元的信封,金额累计约四十多万元),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究其根源:

一是长期疏于政治学习,放松廉洁自律要求。自1989年参加工作以来,是党把我从一个农民的儿子,一名普通中学教师一步步培养成一名正科级一把手。可是作为一把手的我,一次次放松对自身的要求,长期疏于政治学习,放松党纪国法学习。平常单位上组织政治学习时,经常观看纪委下发的《作风建设在路上》等教育片,看的次数很多,可就是没有引起重视,没有进行深刻的对照反思,没有警醒自己。如果观看时能静下心来认真反省,迷途知返,在思想上给自己敲警钟,知错就改,该多好啊!可当时的我愚蠢地认为那是别人的事与我无关,并且离我很遥远。好多人都是这样做的不也没出事吗?我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于是继续收、继续拿、继续滑,最终走向了不归路。可惜现在才明白,为时晚矣。水温不知不觉升到了100℃,烧开了,我就是锅里的那只青蛙,想跑却无力,蒸死了。

二是心存侥幸心理,贪欲随时间流逝渐渐侵蚀蔓延。从开始收取代理公司给的所谓开标“工资”(300、500、800元),到过年过节时收受代理公司的1-2万元的大额现金,一步步走上了“温水煮青蛙”的毁灭之路。第一次收代理公司的开标“工资”时,我是拒绝的,但代理公司说都是这样的,这点“工资”仅仅是个心意,是个待遇问题。于是也就收了,后来这样的“工资”也就没再推辞照单全收了,并且收得心安理得。认为数额不大,且又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应该没问题。我的思想在这种心理驱使下慢慢蜕化,私心利益渐渐膨胀,党员的标准和要求忘在了一边。收受红包礼金时没有想到党纪法规,没有想到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没有想到严重后果,数额由小到大,次数由少到多,态度由推辞到来者不拒,心里由恐惧到心安理得,就这样从2014年到2016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质变了,水由温水变成了开水,出事也就在所难免。

三是做事主观随意,家长式作风严重。在担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期间,我做事主观随意,重要的事情没有开会商量。在财务上,随意挪用保证金,还在2016年6月挪用45万元给同学从中赚息钱,这些事都没有征求大家意见,全凭我自己的主观意愿就挪用了。过年过节的开支每年有十一万多,也没开会商量,只给分管财务的和经办人通个气就自作主张;有时中午躲着饮酒,有时请朋友公款吃喝,把酒钱记在单位账上,3年报销酒钱10.7万元;有时给私车充油卡,3年共充值2万元到私人油卡……这是典型的家长作风、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在业务工作上,我也没有严格按程序要求选取代理公司,经常自作主张采取直接指定或小范围抽取等形式违规确定代理公司,破坏了原则制度,损害了公平,造成了不良影响。

四是交友不慎,没能经得住商人“朋友”的糖衣炮弹。我交友不慎,不该与工作有牵连的代理公司老板们搅在一起。俗话说,要想猪的钱围着猪来转。那些老板们都是精明的商人,他们围着我转目的很明确——赚钱。他们之所以给我送红包礼金,请我吃饭、喝酒、跟我套近乎,根本目的是想让我在项目代理时向他们倾斜,让他们赚钱。他们给我好处是想通过我获得更大的利益。与其说和那些代理公司老板是“朋友”不如说是利益同盟;没与业主联系好时,我也通过直接指定等方式让他们代理,让他们赚钱。他们赚了钱给我吃红、给我红包礼金、请我吃饭喝酒,这样的权钱交易双方乐此不疲,简直是狼狈为奸、相互利用、互相满足,还做出一副朋友相。什么兄弟呀、感情呀,都是骗鬼的谎言,利益才是最终目标。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主要是因为我不是一个好蛋,有缝才给了他们钻的机会,悔不该啊!

我之所以会变成今天这样悲惨的局面,关键是自己思想不纯,利欲熏心所致。没有很好的摆正工作与利益的关系、组织与个人的关系。随着思想防线的溃败,思想麻木了,利欲膨胀了,党的规矩忘了,党的纪律丢了,中央八项规定不记得了,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清楚了,思想上对党纪法规失去了敬畏之心,一次次的收了不该收的钱,拿了不该拿的物,一次次的触碰了红线,一次次的超越了底线。

两规之后,有悔恨,有恐惧。想到年迈的双亲为我担心,为我伤心,我感到我不孝;想到可爱的儿子马上就要去外地求学,听到我的际遇肯定悲伤难过,我不仅不能帮助他,反而让他因我蒙受阴影,我心欲碎;想到我的爱人,平常对不起她,对她不忠,现在却把家的重担全部压在她柔弱的双肩,让她为我以泪洗面,我恨我不是人。作为儿子、作为父亲、作为丈夫,我都是不负责、不称职的,都是我亏欠他们、对不起他们。作为单位一把手,我愧对同事,因为我的无德无能连累大家影响大家,我没有按县委政府的要求把工作搞好,为了私利破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砸了交易中心的招牌,损了安乡的形象,我愧恨交加;作为我个人,从零开始辛苦奋斗几十年,好不容易当了个正科级一把手,本是家庭荣耀。突然之间光辉形象轰然倒下,成为街头巷尾的谈资,失去了工作,失去了自由,无田又无地,也没有一技之长,了无着落,后半生怎么过,想起来,怎不惶恐?还有什么脸见亲人?每想到这些,身上就像巨大的石头压着,压得抬不起头,喘不过气,唯有深深的自责和恐惧。

从2月17日进来之后,才深切感到自由的珍贵,平时毫不在意的空气、阳光、绿色、鸟鸣,一夜之间对于我都成了奢侈品;平时按部就班的工作、朋友之间的小聚、同事的欢声笑语、亲人的呼唤都成了美好的回忆;安乡的人、安乡的事、安乡的街、安乡的一草一木现在都与我隔绝,剩下的除了悔恨就是悲伤。

拥有时不知珍贵、不珍惜,进来了、失去了,才觉切肤之痛,悔不当初。(安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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