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视整改】中共桃源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8日至11月13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桃源县进行了巡视。2021年3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桃源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桃源县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整改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夯实主体责任。成立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落实监督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导指导。三是压实各级责任。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分解细化为4个方面15类63个问题。每个问题均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坚持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县委常委会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截至6月30日,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6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0个,基本完成整改7个,未完成整改6个;巡视移交的3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巡视移交的470件信访件,已办结467件。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实。

(1)在全县领导干部中没有形成学习氛围,未组织广泛的讨论,学习效果没有走深走实。

整改情况:强化理论学习。县委常委会会议坚持首个议题必学中央、省市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确保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了2021年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纳入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巡回宣讲的必讲内容,编入了《桃源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习书籍,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人手配备一本,并于2020年10月、2021年6月先后两次举行领导干部政治理论集中测试,1099名领导干部通过测试,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

(2)部分领导干部在巡视谈话中反映,仍坚持热衷于粗放式、上项目的发展理念。

整改情况:转变思想观念。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带头,与分工管线单位主要负责人逐级谈话,谈开问题、谈透意见、谈通观念,在全县上下统一了高质量发展、“两山”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3)有些县级领导对化解债务风险中“停、缓、调、撤”导致县里近两年项目太少颇有微词。

整改情况: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人大政协会议、村(社区)支部书记培训会上,县委书记、县长深入分析经济发展形势,讲透发展与债务之间的辩证关系,明确提出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量力而行搞建设、优先全力保运转、稳妥有效防风险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

(4)县委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部署安排有差距,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主要负责人能够履职的情况下,仍然决定增开一次以补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唯一议程的代表大会。这与中央精简会议和厉行节约以及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背道而驰。

整改情况:全力精简会议。全面加强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及时取消增开的人大代表会议,相关议程已整合到桃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一并召开;县委研究出台了《规范会议管理措施》,要求坚持会议合并开、套开、视频开,能以电文、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一律不开,全县性会议原则安排周一和周五召开,倡导周二至周四为“无会日”。

2.一定时期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

(5)政绩观有偏差,偏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待省市绩效考核方案出台之后,结合桃源实际,科学制定我县绩效评估考核方案,确保新增考核项在市级基础上不超过5个。

(6)2016年8月至2017年底,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2017年7月15日全国金融会议后,仍举债新上项目、融资。

整改情况:目前,桃源县进一步完善了《桃源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桃源县本级政府建设项目投资变更管理规定》,严把项目建设关,明确要求未纳入年初预算的本级基建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已动工项目压缩投资规模30%,从源头上控制新增债务;加强融资资金使用监管,对各国有公司融资资金使用效率实施动态监测,所有闲置资金由县债务办统一调配使用。

(7)一个月内,在原有2家平台公司的基础上又新成立4家。

整改情况:加快平台公司整合。2018年,将6家平台公司整合为4家。2020年,从4家整合为2家(经开投公司、城投公司)。被整合的4家公司待债务偿还结束后正式注销。

(8)个别棚户区改造项目由于盲目上马、规划欠科学,导致项目进行变更,浪费设计费。

整改情况:对相关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欠科学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招标违法问题已交县住建局查处,责成县城投公司终止合同,视情追回部分费用。相关问题线索已转交县纪委监委。

(9)落实机构改革不力。全县乡镇机构改革直到2020年7月31日才出台文件,超过省委规定时限16个月。

整改情况: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就此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对照检查。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部署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10)落实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不彻底,仍然保留了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县国资局等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的事业单位。

整改情况:出台了县文旅广电体局、县全域旅游发展中心“三定”规定,明确了各自职能职责,行政职能全部回归主管机关,全面厘清职责边界;县国资局改革工作结合即将开展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一并统筹推进。

3.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

(11)乡村两级长期拖欠群众各类款项未有效处理。

整改情况:分期化解乡村个人债务。出台了《桃源县2020年化解乡村个人债务工作方案》,按照五年化解总体目标,明确各年度化债任务,2020年已完成化债3093.87万元。

(12)涉及医保领域问题处理不及时、不精准。

整改情况:加大医保问题处理力度。印发了《桃源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全面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控,集中开展医保领域执法情况自清自查,发现问题5处,已全部完成整改。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176个,目前正在进行复核,下一步将对相关问题从严处理。

(13)对涉及公租房领域问题处理不及时、不精准。

整改情况: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公租房整治行动,清理整改问题住户872户,其中腾退230户;对县城区170套公租房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向社会配租;对县城区3个公租房小区实施“互联网+公租房+人脸识别”管理,解决了公租房非法转租、转借、闲置等顽疾;成功破获公租房诈骗案,处理处分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领导干部2名。

(14)对“非吸”问题打击不力。

整改情况:加大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力度。成立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桃源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关于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违规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加快亿仕康公司田秋娥集资诈骗和非吸案办理进度,力争7月开庭审理,10月前完成判决,全力挽回群众损失。

4.三大攻坚战任务艰巨。

(15)债务风险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下发《桃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的通知》,常务副县长每月调度一次债务管理工作,严控债务新增。严格落实《桃源县化解政府隐性债务10年总体规划》,按照“一债一策”原则制定了到期债务偿还计划,积极推进隐性债务置换,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16)脱贫攻坚的后续保障有隐患。

整改情况:强化脱贫攻坚后续保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已选派驻村工作队76支、255人。相关政策性项目资金优先向集中安置点倾斜,今年已安排200万管理资金,用于集中安置点的公共服务管理。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建设扶贫车间、设置公益性岗位,促进已脱贫人口就业,实现了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有劳动力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全面加强了防返贫预警监测,确保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17)污染防治压力较大。

整改情况:强化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管行业必管环保”要求,扎实推进上级交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2020年市级交办7类96项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全部完成整改,获市政府真抓实干表扬激励通报。

(1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对滞后,全县28个乡镇街道还有11个污水处理厂未完工。

整改情况: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常德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底可建成并投入使用。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19)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效果不理想。

整改情况:深入理论学习。编发了《桃源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政策理论辅导读本,举办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严格落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了应知应会理论知识集中测试,明确对测试不及格的提醒谈话,对补考不及格的组织调整。

(20)有的单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分析研判等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召开了全县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及工作推进会,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县宣传干部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制度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全县领导干部政绩台账,对落实不力的实行一季一通报。

(21)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没有全覆盖,对新媒体从业人员的政治引领作用不够强。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阵地管理。组建了新的社会阶层联合会,将新媒体从业人员纳入管理。举办新闻从业人员和新媒体从业人员培训班,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严实

1.主体责任抓而不实。

(22)“关键少数”重视不够。县委在第五、六轮巡察结束6个月后才听汇报;在第三轮巡察汇报会上,对涉及党员干部的相关违纪问题无一点名点事点单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制定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规则》,完善了《组办会商制度》《中共桃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建立了巡察人才库,县委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均严格遵照执行。将听取巡察工作汇报、运用巡察工作成果情况,纳入了县委常委会向县委全会报告的内容。

(23)县人大监督流于形式,人大常委会审议讨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体微观事务多、全局宏观少。

整改情况: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修订了《桃源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工作方案》,出台了《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将全县债务管理情况列入了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固定议题,推动县人大依法履职、加强监督。

(24)县政协监督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增强政协协商实效。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协桃源县委员会微建议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政协工作情况,定期研究政协委员优质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上半年县政协提交的36条微建议均督办到位。

(25)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方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上半年县委常委会成员共开展谈心谈话1558人次。

(26)财政管理责任没有压实,存在无预算拨付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拨付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县直各预算单位不得无业务往来、无隶属关系、无政策依据向其他单位直接拨付资金,所有支出由常务副县长“一支笔”审批,乡镇年底解困资金统一按因素分配法安排。

(27)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2017年以来,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大力整治“四风”问题、“四大通病”、“四种陋习”、“四类歪风”,将干部受处分情况纳入单位主要负责人政绩台账和绩效评估内容;实施了违规饮酒专项整治,责令2017年以来有公务人员因违规饮酒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22个乡镇和26个县直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建立醉驾问题快速查处机制,对酒驾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查处。

(28)县自然资源局涉及作风和腐败案件多发频发。

整改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加强了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了谈心谈话、干部轮岗交流等制度。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县自然资源局2任局长进行了谈话提醒,对原分管副局长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存在其他问题),取消了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绩效评优资格。

2.监督责任压而不紧。

(29)县纪委监委在深化“三转”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机关配齐配强了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党风室等一线工作力量,加强了对“三转”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执行“三转”工作要求,将落实情况纳入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绩效评估内容,制定了《桃源县纪委桃源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定(试行)》,下发了《关于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探索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推动“三转”工作落实落地。

(30)县医保局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时,派驻纪检监察组没能出席党组会议,派驻监督缺位、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对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授权监督县政府办序列单位,含县医保局)进行了岗位调整,调离纪检监察队伍。县医保局再次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明确相关会议必须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

(31)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履行不充分。2017年以来,县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结率仅为48.9%。

整改情况:增强监督实效。将县委巡察移交线索办理作为执纪执法的重点,前九轮巡察移交的240条线索已办结188条,共立案90人,其中科级干部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组织处理53人。

(32)对金融产业扶贫中实施的“分贷统还”缺乏监督,造成部分扶贫贷款无法追回,有关问题查实后没有及时追责问责。

整改情况: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司法追偿,并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正在追偿之中。对2名失职失责干部立案调查。

(33)部分领域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不到位。对工程建设领域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发力不够,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研判不精准。

整改情况:突出监督重点。全面排查权力运行高风险点,着眼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精准监督。出台了《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启动了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了自清自查,正在进行情况汇总。省委巡视移交的工程领域问题,已办结2件,处理处分干部20余名。其他问题线索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34)某公司在收购租赁设备以及经营赔偿中未尽职调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却无人被问责。

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已对4名主要责任人立案审查,对1名责任人提醒谈话,拟对8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

(35)三公经费支出账务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财经管理制度。出台《桃源县关于厉行节约严控支出的通知》,会议用餐标准下降10%,住宿标准下降30%,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1.7%。二是严查“三公”经费问题。结合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开展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情况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122个,处置问题108个,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86人,追缴了违纪资金。

(36)“四大家”办公室公务接待欠规范。

整改情况:对县“四大家”办公室2017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清查,追缴了违纪资金,谈话提醒19人。

(37)县水利局支付租车费不规范。

整改情况:经调查,县水利局存在公务用车管理失责、财务审核监管失职问题,诫勉谈话1人、免职处理1人。

(38)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财务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拨付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1年为乡村财务规范管理提升年,将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台账,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39)2017年至2019年,县财政拨款给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干部文化艺术协会。

整改情况: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助社会团体经费支出的通知》,对全县协会等团体组织财政拨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收回拨付资金16万元,警示谈话1人。

(40)县财政违规补助县级领导干部医疗费用。

整改情况:制定了《桃源县部分国家公务员医疗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清退领导干部报销违规医疗费用补助5.6万余元。在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管县级领导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

(41)工作作风不实。县医保局不顾实际对医保参保率考核层层加码,乡镇为完成100%参保率考核指标,只好借钱垫付以应付考核。

整改情况:县医保局重新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考核办法,实事求是核定参保人数,合理确定参保任务,考核指标下调至95%,杜绝层层加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4.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丛生。

(42)项目违法不招标、规避招标、先开工后招标、随意变更设计和增加工程量。

整改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出台了《桃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招投标的操作流程。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进行了清理自查,目前正在研究处置意见。

(43)个别项目设计招标还未启动,施工图审查却已获通过;个别项目设计招投标之前就已进行施工招投标,并且施工招投标中投标人报价雷同,未经结算评审就支付工程款;个别项目工程量增加严重超规定比例。

整改情况:已对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对2名主要责任人立案审查。

(44)有的项目围标串标、资质挂靠以及转包、非法分包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2020年9月,对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进行了清理,将发现的相关问题向各行业部门进行了交办;2021年5月,启动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县发改局等8个职能部门开展了自清自查,自查发现问题37个,清退违纪违法资金329.27万元,组织处理6人。

(45)桃龙路二期施工中标方对桃龙公路施工中的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全部变更,业主方、监理方、监管方一路“绿灯”。

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已对县交通运输局2名责任人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5.平台公司治理效能低、风险隐患高。

(46)平台公司发展定位和绩效考核模糊不清。

整改情况:明晰发展定位和绩效考核。出台了《国有公司人员管理办法》,修订了平台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细则及计分办法》,提高了经营业绩净利润指标考核权重。

(47)平台公司有多人从事业单位调来后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身份、领取企业高额薪酬。

整改情况:撤销了存放公司事业身份人员编制的管理平台。平台公司事业编制人员中3人办理了编制调出手续,转为国有公司员工,剩余人员全部退回原编制单位,不再领取企业薪酬。

(48)2017年,桃源县东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人均待遇,远远高于同地区机关干部及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整改情况:修订了《桃源县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普通员工的薪酬总额上限不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

(49)内部管理机制混乱。平台公司融资大多为非标产品,随意确定中介机构,居间费用偏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国有投融资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中介机构选定等。

(50)2017年8月以来,县四大平台公司部分融资综合成本率、居间费用较高。

整改情况:已组织开展自清自查,暂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修订完善了《国有投融资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明确融资综合成本率不得超过8%。

(51)平台公司资金闲置,县农投公司、县大美公司2017年贷款利用率较低。

整改情况:制定了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明确年度融资计划,合理制定融资使用方案,提高贷款利用率。每半年对各国有公司融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大量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统一调配使用。

(52)自2014年以来,为部分企业的银行债务提供反担保,后因这些公司未及时还贷而承担代偿金且没有追偿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全面停止反担保业务,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司法追偿,已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持续追偿中。

(53)2018年,县经开投公司违规出借过桥资金,部分资金逾期未收回。

整改情况: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全面停办过桥资金业务,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司法追偿,已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持续追偿中。由县纪委监委对3名责任人立案审查。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的建设抓得不够有力

1.用人导向有偏差。

(54)巡视调查问卷显示选人用人不够公道正派,存在任人唯亲、近亲繁殖、指定提拔的现象。希望坚持好干部标准,凭德才和实绩用人。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按制度选人。建立完善了《干部调整原则》《年度政治建设考察方案》《桃源县县管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台账》等制度,严格按照“先定原则,再酝酿人选”要求,做到“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二是坚持凭实绩用人。严格执行《干部调整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运用年度政治建设、政绩台账等考核结果。此次换届期间,未收到关于干部选拔的信访举报问题。

(55)重基层、重实干不够。

整改情况:坚持重基层导向。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县委共提拔重用干部31人,其中常委部门仅3人,乡镇干部10人;2021年4月推荐2名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副处级领导;2021年5月,提拔重用干部106人,其中乡镇干部76人(含“五方面”人员16人),占比71.7%;2021年乡镇换届,新提拔重用的12名乡镇党委书记中,有8人是从乡镇产生,新提拔的11名乡镇长均从乡镇产生。

2.干部工作不规范。

(56)干部考察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导致个别干部“带病提拔”。

整改情况:严格干部考察。进一步完善《桃源县县管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审查领导干部和各级党委(党组)推荐的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和“三龄两历一身份一关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监察和责任追究办法》,坚决整治“带病提拔”现象。由县纪委监委对3名干部进行了党纪政务处理。

(57)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干部交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完善了《干部调整原则》并加以落实。目前,59名需交流的干部中(必须交流11人,应当交流48人),已交流53人,剩余6人的任免权限在市委组织部。

(58)违规借调乡镇干部,有72名乡镇公务员五年服务年限未满被调入县城。

整改情况:实行借调人员统一招考制度,对违规借调的394人按照“三个一律”要求自查自纠。目前,应退回的278人均已退回,因抽调中心工作暂缓退回的116人已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未满服务年限的72人分批次完成整改。

(59)全县“吃空饷”人员有81名。

整改情况:“吃空饷”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中返岗上班31人、辞职解聘43人,累计追回财政资金91.1万元。

3.党建工作不扎实。

(60)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效果不佳。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不优,年龄普遍偏大、学历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履好党建职责。始终坚持党建统揽,由县委书记牵头,认真履行好党建主责,切实做到“三必”,即召开大会必强调党建,基层调研必督导党建,汇报述职必听取党建,不断强化了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治党意识。二是建好基层队伍。顺利完成413个村(社区)的“两委”换届,村(社区)干部35岁及以下占到47.3%,平均年龄40.88岁,较上届下降5.6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占到61.8%。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100个,提档升级“两新”党组织39个,支部“五化”建设全面达标。三是做好工作保障。提升基层运转保障水平,每个乡镇(街道)运转经费平均达到200万元以上,村(社区)运转经费适当增加。落实乡镇人员经济待遇高于县直机关15%,在职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61)村级集体经济薄弱。

整改情况:已制定全年村(社区)“两委”成员培训计划。2021年3月底,结合举办的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积极向上申报了我县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编制了2021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总方案。选派驻村工作队76支、255人,其中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19支、脱贫村49支、贫困人口在3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8支。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审计整改站位不高、行动不力

1.上一轮巡视整改没有一抓到底。

(62)对2013年省委巡视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尤其是巡视指出的城建和工程建设领域责任主体不明、监管缺位、执法不严、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问题,几年来未见好转。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认领问题。在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委书记带头对上轮巡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逐项认领,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本轮巡视反馈问题带头领办10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明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成立专班,就城建和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目前正在清查处理之中。

2.审计整改流于形式。

(63)2020年1月,常德市审计局对政府债务审计时,指出桃源县政府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桃源县审计局对6个平台公司、县征收办、县高新技术开发区进行审计后发现的问题等,直到省委巡视组进驻时都没有实质性整改。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常德市审计局对政府债务审计指出的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和桃源县审计局对6个平台公司、县征收办、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桃源县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深层次问题的整改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全县各级党组织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桃源县委将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整改进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6622202;邮政信箱:常德市桃源县县委大院巡视整改办(县委办);电子邮箱:zgtyxwdc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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