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临澧查处一起违规执法典型案件

来源:临澧县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临澧县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该县林业局四新岗木材检查站违规执法、工作人员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典型案件。

  20114月21日,该县林业局四新岗木材检查站当班人员张某某、廖某某、张某,在木材检查站查验登记过境运输木材车辆时,发现渝G62038号汽车运输的一车楠竹片所持证件有问题:一是与该车随货同行的是一份贵州省松桃县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开具的林业行政处罚书,没有按规定转办木材运输证;二是该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是无证运输楠竹,给予处罚人民币500元,处罚金额与该车实际运输楠竹片应处罚金额不符。张某某等执法人员在未予立案、未对货物进行勘验检测、制作询问笔录、也未按规定程序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凭目测结果,直接向货主收取2000元罚款。货主离开时,将三条软芙蓉极王烟放在检查站办公桌,以示对张某某三人对其给予关照的感谢。之后,张某某等三人将其中的两条香烟进行了变卖私分。

  县纪委监察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介入调查处理。一是责令该县林业局向县委、县政府、县监察局写出书面检查,并迅速就四新岗木材检查站存在的相关问题制定具体整体方案,开展整改规范工作;二是对某某、廖某某、张某等三名执法人员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和行政记过处分;三是责令在该案件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木材检查站站长冉某某停职反省,并对在该案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林业局分管领导予以警示谈话。

(临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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