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鼎城区委常委邵明福被立案调查

来源:市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鼎城区委常委、鼎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邵明福,因违法修建私房等问题被立案调查。

  据查,2003年9月,时任鼎城区灌溪镇党委书记邵明福,以妻子的名义在灌溪镇黄土山村非法购买集体土地2.43亩,并于2009年与其弟弟违规合建了一栋三层建筑面积达560平方米的私房。另外,邵明福还涉及其他经济问题。为了严肃纪律,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对邵明福立案并实施“两规”调查。目前,邵明福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其违法修建的私房已被拆除。

【评论员文章】

违规修建私房要查处到位

  又是一起领导干部违规修建私房的案件被查处。这是继去年4月市纪委对石门县有关领导干部违规修建私房问题查处一年后我市查处的一起领导干部违规修建私房的典型案例。

  为什么违规修建私房会屡禁不止?究其原因首先就是因为有少数党员干部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整治不力,有的怕得罪人,放任不管;有的包庇纵容,浑水摸鱼;甚至有的带头参与违法建设。这些虽是少数现象,但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如果我们继续漠视不管、放任自流,必将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破坏经济发展环境!

  控制拆除违法建筑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在今年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市城区控违拆违督办工作现场会议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剑英指出,要坚决打击制止违规修建私房,不管有多大的官位,有多深厚的背景都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拆违中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拆违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拆违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建设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设,不准拖整个工作的后腿。各部门、各单位、各乡街、村居要严格自查,认真摸排本单位、职工和住户有无违法建设情况,一经发现,必须责令自行拆除。

  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政策办事,在拆违过程中不得拆软怕硬、不得搞双重标准、不得搞“暗箱”操作。对顶风违法建设或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一律严肃处理;对不支持拆违工作的执法人员一律取消执法资格,限期调离执法岗位;对工作不力、拆违进度严重滞后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于故意漏报、瞒报、谎报违法建筑,属于单位的责任,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属于干部故意漏报、瞒报、谎报违法建筑的,要先期进行强拆,严肃查处到位。

  开弓没有回头箭。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是一场硬仗。只要我们一切为人民的根本利益着想,为常德的长远发展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办事,扎实细致耐心工作,我们就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扫除一切困难和障碍,全面完成拆除违法建筑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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