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详细内容

党纪政务处分

澧县经投公司原董事长余后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经澧县县委批准,澧县纪委监委对澧县经投公司原董事长余后新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后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为他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便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县社保处工作人员出现贪污社保基金一事后,余后新作为县社保处主任,不依纪依法依规处置,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和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及相关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余后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对纪律、法律毫无敬畏之心,胆大妄为,贪得无厌,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严重破坏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澧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余后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澧县纪委监委)

  •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