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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津市市公安局原正科级侦查员李平被“双开”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经常德市纪委监委指定,桃源县纪委监委对津市市公安局原正科级侦查员李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涉嫌强迫交易罪。

李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私欲膨胀,执法犯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津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津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平开除党籍处分;由津市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常德市公安局柳叶湖分局移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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