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详细内容

党纪政务处分

武陵区三名社区干部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武陵区永安街道甘露寺社区三名工作人员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日前,武陵区纪委监委先后对武陵区永安街道甘露寺社区党总支书记韩勇,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委员韩昌志以及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左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违反群众纪律,在管理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他人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征收补偿款,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占有社区集体资金,数额较大。

韩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津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伪造财务会计凭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社区集体资金,数额较大。

左云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公款旅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社区集体资金,数额较大;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征收补偿款,数额巨大。

韩勇、韩昌志、左云华身为党员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武陵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韩勇、韩昌志、左云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韩勇、韩昌志、左云华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武陵区纪委监委)

  •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