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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科级干部黄岳洪被“双开”并移送审查起诉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澧县纪委监委对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黄岳洪(副科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岳洪作为一名公安干警,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老实,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及吃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从事机动车代办业务的中介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等。

黄岳洪法纪意识淡薄、利欲熏心、胆大妄为、肆无忌惮,与从事机动车“提篮子”的中介沆瀣一气、违规审验异地驾驶人业务,造成了恶劣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澧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岳洪开除党籍处分;由澧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罪等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追缴其违法所得。(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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