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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汉寿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周远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汉寿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周远超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望城区监察委员会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

周远超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宴请;违反工作纪律,在案件审判期间,多次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和请托人,违规指定人民陪审员陪审,虚假合议、不规范合议;此外,周远超还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问题。

周远超身为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党纪国法意识淡薄、贪慕钱财,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汉寿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周远超开除党籍处分,由汉寿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汉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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