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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原委员聂学文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第二纪检监察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0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常德市纪委对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原委员聂学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聂学文在担任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研究室主任等职务期间,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违背党章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忽视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放弃廉洁从政底线,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行为已涉嫌犯罪。

经中共常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常德市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聂学文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常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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