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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第一轮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党委(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2016年第一轮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情况的反馈意见》已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对照检查,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清自查,并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要强化“四种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形成强大震慑;要层层传导压力,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中共常德市纪委

                                                       2016年7月21日


2016年第一轮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情况的

反 馈 意 见

 

  根据市纪委常委会的安排部署,2016年上半年,市纪委共派出5个巡查组,分别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总工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开展了巡查。近期,各巡查组按程序向上述单位反馈了巡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巡查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市经信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执行了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服务基层、服务工业企业,有效地推进了我市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持续平稳发展。巡查中,巡查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够好,党委会召开较少,存在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党委集体决策意识不够强,“三重一大”事项上党委会研究较少。

  2.干部人事管理欠规范。中层骨干较长时间没有轮岗,单位人员混编混岗现象比较普遍;对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调入以及聘用等工作不够规范,对干部在岗管理欠严格。

  3.对二级机构管理不严。二级机构的班子建设不够健全;少数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现职时间过长,未交流;对二级机构的财务监管不够严格。

  4.协会清理不彻底。存在公职人员在协会兼职,个别公职人员兼职取酬,公职人员参与以协会名义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等问题。

  5.项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存在漏洞,存在对项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二、对市总工会巡查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市总工会领导班子积极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班子团结有为,干部精神振奋,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巡查中,巡查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很少召开党组会,党的领导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决策不够民主。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纪检组“三转”不到位,没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2.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擅自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车改,违规管理和使用税务代征费等问题。财务管理不严格,对二级机构职校及职教联合会财务监管不力,职工培训经费管理混乱。帮扶资金没有向基层倾斜,大量留在本级使用,有些资金分配不透明,程序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3.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职工活动中心的建设改变用途,没有发挥主体作用。违反规定开办公司。

  4.人事管理不够严格。干部混岗混编严重,一些工作人员职务任命与实际岗位不符,只解决待遇,未到岗履职。

  5.工作纪律不够严格。存在上班脱岗和迟到早退现象。

  三、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巡查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市住建局班子较为团结,敢于担当,切实转变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我市“三改四化”城市提质改造工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巡查中,巡查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三重一大”事项很多未上党委会研究,班子成员积极性发挥不够。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制度执行过软过松,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不严,对出现的问题没有下决心去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仍然存在串标围标、挂靠、转包等方面的“潜规则”。对下属及归口单位监管不到位。

  2.人事制度和纪律执行不严。人员长期不轮岗和竞岗,队伍活力不够,动力不足。借用聘用人员较多,没有经过规范的程序,且管理也不够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存在干部在岗管理不严和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

  3.财务管理不规范。接待等费用有违规现象,存在变相处理机关费用问题。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严。

  4.“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存在个别人员违规吃喝、下属单位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福利奖金,以及少数人员违规收受红包等问题。

  5.行政执法与工程监管问题突出。招投标管理不到位。执法随意性大,重行政处罚轻管理规范。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监管不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较多。对市场主体资质管理不严,市场主体良莠不齐。

  6.与关联中介的业务行为不规范。违规指定绑定服务,造成中介企业垄断业务,个别中介企业和相关工作人员有利益联系。对关联中介规范管理不力,中介机构高额收费或乱收费。将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地无偿提供给中介和协会机构使用,造成了中介行为与行政行为的混淆。

  四、对市环境保护局巡查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市环保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班子核心作用,形成了较好的工作局面;环境保护工作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为我市的环境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巡查中,巡查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对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落实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基层党建缺失,部分党支部组织不健全,开展活动不经常。

  2.人事管理不够规范。混编混岗现象比较突出。局机关借用聘用人员较多,人事部门没有进行规范的考察考核,管理不到位;擅自设置临时机构并明确机构负责人。

  3.执行纪律不够严格。与中介分离脱钩不彻底,存在违规在中介公司报销费用、占用资金、违规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问题。环评取酬缺乏制度管理,市环保局部分工作人员参与管辖项目的环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二级机构的财务监管不到位。

  4.工作作风不够务实。存在委托区县(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采样然后送检的现象。监测站对现场采样测试的质量管理重视和研究不够,缺乏有效、系统的管理和控制。机关工作纪律不够严,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对个别干部在岗管理不严格。

  5.履行环保职责力度不够。环境污染防治监管有待加强。审批许可把关欠严格,环评审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行政执法欠力度,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执法力度偏软,处罚惩戒不到位,存在以行政权力干预执法处罚的现象。

  6.市环境监测监察中心项目建设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工程未履行工程招投标程序。项目投资超计划,工程变更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基建项目遗留问题较多。

  五、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巡查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班子较为团结,相互配合较好,工作作风不断好转,窗口管理规范,公积金资金运行平稳,业务工作在全省位居前列。巡查中,巡查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重业务,轻党建。对干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对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把关不严。

  2.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尽责。纪检组长分工不合规定,职能转变不到位;执纪问责不严,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3.纠正“四风”不够到位。违反有关财经纪律,存在变相增加干部职工福利、超时间赊欠公务接待餐费、违规超标准购买接待用酒以及违规借用公务车辆等问题。有的干部学习精神减退、进取精神不足。

  4.公积金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资金提取监督管理不严,贷款审核把关不严等不规范现象。

  另外,在对以上5家单位巡查过程中,巡查组发现和收到了一些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

  各被巡查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研究和落实巡查反馈意见,直面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对巡查反馈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深入剖析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如期如质完成整改任务。被巡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好落实;各被巡查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原则、属于碰硬,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落实整改工作任务。市纪委巡查办要会同巡查组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被巡查单位加大整改力度,保证取得实效。对巡查整改不力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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