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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7年度)

来源:市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填报单位(盖章)

部门名称

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度预算申请
(万元)

资金总额:2803.12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2803.12

其中: 基本支出:2368.12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435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纪委精神,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机关与常德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具有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市和中央、省驻常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市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协助市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六)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区县(市)纪委和市直局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八)承办市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政府、省监察厅及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市和指导中央、省驻常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二)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它人员;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作出行政处分。

(四)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订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县(市)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对区县(市)监察局和市直局级单位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任免和培训。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部门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整体绩效目标

目标1: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目标2:坚持挺纪在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目标3:深化标本兼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效益指标

指标1:着力推动全面监督常态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准则和条例生效生威;突出用人监督,把牢选人用人廉政关口;盯住关键少数,认真落实监督报告制度;着眼重点发力,看住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把准政治定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改进派驻工作,完善提高派驻监督效能。

指标2:着力推动谈心谈话常态化:严格落实谈话制度;坚决较真督促检查。

指标3:着力推动抓早抓小常态化:真正做到关口前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充分发挥文化滋养的作用。

指标4:着力推动从严执纪常态化:持续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战果;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指标5:着力推动问责追责常态化:压紧压实责任;严肃问责追责。

指标6:着力推动“铁军”建设常态化

:把牢总开关;过好名利关;攻克能力关;严守自律关。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尚雯        联系电话:13975659505                     填报日期: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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