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其他>详细内容

其他

中共常德市纪委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市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实行独立财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有16个内设机构,2016年末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43人,离退休人员30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纪委精神,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机关与常德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市委、市人民政府负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市和中央、省驻常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市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和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市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区县(市)纪委和市直局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市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政府、省监察厅及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市和指导中央、省驻常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2、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它人员;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3、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作出行政处分。

4、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研究政风政纪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制订地方性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县(市)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对区县(市)监察局和市直局级单位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任免和培训。

7、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部门授权或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311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5.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5.8万元;支出总计3188.37万元,2016年度结转结余62.61万元,不含下属单位。

2016年度基本支出1880.93万元,是我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

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

1650.8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82.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8.48万元),公用经费23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016年度项目支出1307.44万元,是我办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行政工作专项支出、大要案查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支出等。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我委预算资金总额195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71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总额318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93万元;项目支出1307.44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因为大要案办案经费、反腐败国际追赃经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经费、“廉洁常德”数字监察系统建设经费、机构改革提前退休待遇补差、单位工作人员调标补发工资、司勤人员解聘补偿金、死亡抚恤等支出未纳入预算,由追加方式保障。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决算

2016年决算

增减情况

(2016-2015)

公务接待费

62.86

58.28

-4.58

公车运行维护费

132.99

121.03

-11.96

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0

0

0

合计

195.85

179.31

-16.54

经过严格管控,我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2015年度减少了16.54万元,下降了8.4%,“三公”经费控制取得较好成效。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目标1: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目标2:坚持挺纪在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目标3:深化标本兼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 强化“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市政令畅通。

2.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领域的监督;着力强化巡察监督。

3.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查处腐败案件;突出抓早抓小抓常;进一步提高纪律审查能力;坚决整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进扎牢制度笼子。

4.打造执纪铁军:突出抓好纪律和警示教育;加强制度建设与执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充实基层纪委力量;狠抓队伍自身建设。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要求对我单位的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和各部门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评,形成评价结论。

五、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常德市纪委得分为9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总的来说我单位的各项工作推进良好,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强化责任担当,抓牢压实了“两个责任”。

以“两个责任”引领,问责倒逼压阵,不断拧紧责任链条。市委从压实责任经常化的需要出发,制定出台了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谈话制度的意见,市委市政府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开展谈心谈话,市县纪委对谈话进行痕迹化管理和定期检查。把严肃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对履责不力的问责141人,其中纪律处分73人,向全市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二)坚持从严执纪,持续释放了震慑效应。

紧盯重点领域出手出招,直指典型违纪问题。全市共立案1549件,同比增加24.3%,涉及处级干部43人,纪律审查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明显提升。重点查处了丁天德、刘云武、王惠戎、黄淳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件,配合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卢武福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件,在腐败易发多发相关领域产生了震慑。认真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功缉捕在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5名。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全市共函询624人次、轻处分1165人、重处分302人。大力开展信访举报“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建立实名举报办理“五步工作法”,全市信访总量较去年下降35%。

(三)严明政治纪律,督紧匡正了换届风气。

将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作为2016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各项换届纪律要求,全面推行“驻会监督+巡回监督”换届风气监督模式。严格把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各级纪委对 “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出具否定意见123人次,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人选出具否定意见21人次,全市在换届中处理处分14人。全市换届工作实现了风清气正。

(四)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了专项整治。

建立健全直接查办、三级联查、集中交办、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全市共立案调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522件,处理686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517人,追缴资金2791万元,实实在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下大力整治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出台“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纪律规定,将其纳入纪律审查重点。全市共发现各类“四风”问题线索1632起,立案537起,给予组织处理192人,党纪政纪处分446人。

(五)突出思想引领,构建巩固了拒腐防线。

坚持教育先行,把十八大以来修订和出台的“两准则、四条例”学习教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扎实推进具有常德特色的“荷花品格、梅花精神”系列廉洁文化活动,参演文艺团队1000余个,近500名党员干部登台演讲,观听群众达160万人次,将廉洁价值理念向全社会辐射。

(六)加强巡察监督,更好发挥了利剑作用。

确保省委巡视的问题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进一步完善巡察、审计、专题述廉“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先后对市住建局、市国土局等10家市直单位分两轮进行了巡察,督促整改突出问题162个,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9条,共对14人立案审查,给予12人党纪政纪处分。首次将巡察反馈意见印发到市直各个部门要求进行对照检查,整改存在的类似问题,使巡察作用充分发挥。

(七)突出好中选优,着力激发了队伍士气。

出台区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等提名考察办法,把乡镇纪委作为一套完整班子来建设,在换届中选优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 “四比四看”。改进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将工作成效与评先评优、干部使用挂钩,着力形成实干局面。在全省率先开展内部巡察工作,先后对临澧县纪委、武陵区纪委等9个单位进行了内部巡察,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73个,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47件,立案查处14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预算编制和执行偏差问题。原因是我单位主要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着重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社会效益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方面,案件多少及腐败严重性、监督次数及方法、各类专项工作必须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开展完成。另有国家、省交办案件、交办专项等工作,在上年度预算的编制时无法准确预计,必须由当年追加费用,因而造成预决算间存在差异。

八、有关建议

1.关于年中接到的工作任务及大要案件费用,建议不列入绩效考核数据。

2.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前多与有关各方做好沟通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凡事做到“先预算后开支”,并重视对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