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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安乡:关于6起酒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9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确保“干部作风大转变”活动各项举措落实见效,安乡县纪委县监委近日通报了6起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1.安乡县官垱镇副镇长向湖兰酒驾问题。2020年12月20日20时,向湖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乡县德兴路路口至深柳大道路口路段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36.3mg/100ml,向湖兰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向湖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乡县广播电视台副科级干部徐祥勇酒驾问题。2020年5月3日21时,徐祥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深柳大道路口路段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33.6mg/100ml,徐祥勇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徐祥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安乡县职业中专教师徐恒酒驾问题。2020年7月27日22时15分,徐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省道303途中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其酒精血液浓度为34.8mg/100ml,徐恒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徐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安乡县芦管站干部曾小强酒驾问题。2020年10月5日13时13分,曾小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乡县X026线10公里处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34mg/100ml,曾小强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曾小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安乡县教育局干部李上进酒驾问题。2020年9月19日20时49分,李上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乡县商业街长鹰圆盘5米处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78.4mg/100ml,李上进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李上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安乡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干部谭建军酒驾问题。2021年1月8日20时,谭建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安乡县G353处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74mg/100ml,谭建军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谭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缺乏敬畏、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不越纪律“红线”、严守法律“底线”,带头遵纪守法。

通报强调,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各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安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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