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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安乡:通报2起党员干部吸毒典型案例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安乡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吸毒典型案例。

1. 安乡县官垱镇五斗村原农旺合作社负责人熊兴春吸毒案。2017年12月,熊兴春因吸毒成瘾被湖北省石首市公安局责令社区戒毒;2018年1月,熊兴春在自己家中采取烤吸方式吸食麻古、冰毒。2018年1月,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戒毒二年的处罚,熊兴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其行为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错误。2018年2月,熊兴春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 安乡县科协党员王浩吸毒案。2018年4月26日,王浩容留三人在自己办公室内共同吸食毒品冰毒、麻古。2018年11月,安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浩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王浩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其行为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错误。2018年12月,王浩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安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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