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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安乡: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0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安乡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1. 安乡县下渔口镇万余洲村原治调主任贾枫酒驾案。2017年11月20日,贾枫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民警查获,县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9年2月,贾枫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安乡县人民医院保卫科干部严奉平酒驾案。2019年3月29日,严奉平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民警查获,县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9年6月,严奉平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安乡县陈家嘴镇建设站站长龚佑文酒驾案。2019年1月15日,龚佑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民警查获,县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龚佑文在受处分期间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2019年7月,龚佑文同志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4. 安乡县安昌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党员王维酒驾案。2019年1月25日,王维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民警查获,县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9年7月,王维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安乡县自然资源局党员龚玉刚酒驾案。2019年1月25日,龚玉刚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民警查获,县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9年7月,龚玉刚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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