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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鼎城: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后驾车典型案件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鼎城区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件。

1、鼎城区水利局牛鼻滩电排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刘友华酒驾案。2016年12月22日17时28分,刘友华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鼎城区沅水一桥南段至桥南大圆盘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查处。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2018年10月,刘友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鼎城区国土资源局退职人员周清云酒驾案。2016年10月28日19时44分,周清云酒后在鼎城区鼎城路驾驶机动车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查处。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2018年10月,周清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鼎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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