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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关于4起违规公款旅游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公款旅游的典型案件。为进一步强化震慑作用,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鼎城区住建局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9月,鼎城区住建局借开展红色基地教育活动之机,组织单位干部职工顺道参观岳阳市平江县石牛寨旅游景区,并用公款报销参观旅游景区产生的费用。鼎城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国忠,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泽平,工会主席刘湘粤,政工室负责人高雪萍均负直接责任。2018年9月,李国忠、陈泽平、刘湘粤、高雪萍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违纪款已追缴。
2、临澧县委党史联络组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9月,临澧县委党史联络组组长刘德亮、县委党史办主任李维借开展抗日战争爆发八十周年纪念活动之机,组织临澧县委党史联络组成员到山西抗战纪念地进行实地参观。期间,擅自变更行程安排,参观山西晋祠、山西五台山等旅游景区,并用公款报销参观旅游景区产生的费用。临澧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邓慈陵负重要领导责任,李维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刘德亮负直接责任。2018年10月,刘德亮、李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慈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临澧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兴庭被谈话提醒。涉案违纪款已追缴。

3、桃源县漳江街道办事处高桥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2015年11月,时任桃源县漳江街道办事处高桥村党支部书记余伯顺与村主任张业永、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刘中伟商议,违规组织高桥村组干部17人到张家界景区旅游,并用公款报销参观旅游景区产生的费用1.665万元。同时,刘中伟、余伯顺、张业永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9月,余伯顺、张业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中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违纪款已追缴。

4、汉寿县蒋家嘴镇原仙峰山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3月,汉寿县蒋家嘴镇原仙峰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小龙组织蒋家嘴镇经改办主任王绪华、动防站站长刘振农、水利站工作人员丁少煌及村干部等10人赴张家界景区旅游,并且虚列开支报销参观旅游景区产生的费用1.9702万元。同时,黄小龙、郭国珍还存在其他违纪或违法问题。2018年9月,刘振农、王绪华、丁少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黄小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仙峰山村妇女主任张晓林、村支委委员宋云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秘书郭国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违纪款已追缴。

通报强调,以上4起典型案例表明,在当前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对这些问题作出严肃处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艰巨性,切实把敬畏纪律、遵守规矩作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对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的出行计划、线路安排、经费报销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范和杜绝公款旅游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追究组织者、参与者的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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