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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作风漂浮、骗取挪用资金,石门、临澧、安乡这些干部被通报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石门、临澧、安乡对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这些案件分别是:

石门县

1.白云镇双峪村骗取国家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经双峪村支村两委商议,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道路项目扶持资金共计39万元,用于偿还以往的工程欠款。村党支部书记陈德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原村主任黎运茂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白云镇纪委给予陈德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黎运茂党内警告处分。

2.壶瓶山镇大岭村违反扶贫项目公开交易程序问题。2016年6月,县扶贫办审核通过了壶瓶山镇大岭村森林防火道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189万元。因多方原因,项目一直未开工建设。为迎接项目验收,2016年9月,该村没有经过公开交易程序而直接将工程发包给他人。村党支部书记李启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壶瓶山镇纪委给予李启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蒙泉镇梭金山村村主任梅德志帮扶工作不实问题。2017年,梅德志负责联系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胡某,在填写胡某《扶贫手册》过程中,将胡某已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12万元的帮扶措施填写为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12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蒙泉镇纪委给予梅德志党内警告处分。(石门县纪委)

临澧县

1.修梅镇高桥村村委委员郭志葵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时任修梅镇原凉水井村支村两委成员的郭志葵,在明知自己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报条件的情况下,编造虚假资料,以其公公赵某的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000元用于个人建房支出。2018年7月,郭志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停弦渡镇花林坪村党总支书记祁怀明、党总支委员林明付套取挪用民政资金等问题。2017年,停弦渡镇花林坪村为缓解村级资金压力,村党支部书记祁怀明、党总支委员林明付和其他总支村委成员通气后,先后伪造民政专项资金发放“三联单”套取民政专项资金80000元挪作用于处理交通事故安抚、村级工程建设;虚列项目工程量套取集体资金98000元用于村部建设工程完税及村级其他非生产性支出。2018年9月,祁怀明、林明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望城街道楚城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欧明华危改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时任原望城乡楚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的欧明华,将不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徐某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上报,导致徐某获得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00元。2018年9月,欧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已追缴。(临澧县纪委)

安乡县

1.深柳镇城建站长周杰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作风漂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5年,深柳镇华南新村干部郭国章以其妻的名义违规申请危房改造,借用他人房屋照片通过验收后领取危改补助。时任深柳镇城建站长周杰存在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作风漂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8年6月,周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国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黄山头镇城建站工作人员赵成虎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作风漂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5年,黄山头镇刘少祥、熊际元、荣建平、潘国宏、张佑发、彭小良、辛保安、丁玉池等8名村干部违规申请危房改造并领取危改补助。时任镇城建站工作人员赵成虎在8人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依然通过申请,对相关申报资料中的不准确内容未予纠正指出,存在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作风漂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8年6月,赵成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少祥等7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丁玉池涉嫌其他违纪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3.焦圻镇城建站原站长陈本松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作风漂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5年,原焦圻镇王芳平、戴承国等2名村违规申请危房改造并领取危改补助。时任焦圻镇城建站长陈本松在2人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申请,对有关申请表中的不准确内容未予纠正,存在不深入不扎实,作风漂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18年4月,陈本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芳平、戴承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乡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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