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石门: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释放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的强烈信号,现对石门县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石门县宝峰街道花山社区套取资金用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加班工资问题。2019年至2021年,经时任宝峰街道花山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王彩云同意,该社区以办理村务为名,套取资金用于开餐、购买烟酒、高消费娱乐等;套取资金发放社区干部加班工资等共计4.7万元。2021年11月,王彩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石门县磨市镇木瓜峪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经时任磨市镇木瓜峪村党支部书记雷明远同意,该村违规给村干部发放津补贴共计1.2万元。此外,雷明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1月,雷明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门县壶瓶山镇江坪河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张慧霞操办儿子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1月,张慧霞在操办儿子婚宴期间,违规收受非亲属礼金共计3.01万元。2021年9月,张慧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回。

4.石门县皂市镇卫健办主任詹天雪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詹天雪中午在家饮酒,其行为违反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之规定。2021年4月,詹天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石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陈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至2018年,陈军先后两次收受服务对象三条高档香烟。2021年6月,陈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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