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石门: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6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石门县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县殡葬服务中心违规公款送礼问题

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县殡葬服务中心在迎接检查考核、汇报、开展争资争项、学习培训等工作中,先后用公款赠送礼品或红包礼金共计29750元。对此,县殡葬服务中心主任覃佐双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0月,县纪委给予覃佐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原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7年5月,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考察学习为名,组织部分员工及家属前往湖北省三峡景区变相公款旅游,并报销了应由员工家属分摊的费用3412元。对此,时任公司董事长苏宏云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县纪委给予苏宏云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县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苏一平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7年1月,县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苏一平在操办儿子婚事中,违反《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规定,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共计11600元,并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2月,县纪委给予苏一平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纪资金。(石门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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