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汉寿: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汉寿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辰阳街道东洲社区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等问题。2011年,辰阳街道东洲社区原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刘立平,原社区秘书吴尚斌,党支部副书记张春保商议决定,以“建房费”名义向建房群众收取费用。2011年至2015年期间,共向31户建房户收取42000元。以上资金主要由三人经手,用于账外支付招待费及村集体其他开支。除上述三人外,包括东洲社区支委委员雷运春、东洲社区妇女主任丁碧云五人还共同套取棉花补贴7180.27元用于个人开支。此外,刘立平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和群众资金的问题。2018年11月22日,县纪委给予刘立平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吴尚斌、张春保、雷运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丁碧云党内警告处分。

2、龙潭桥镇浏浃河村(原月明潭乡大屋湾村)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等问题。2015年10月,原月明潭乡大屋湾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24000元,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刘家贵,时任村治调主任刘炳颜负直接责任。2016年12月,时任龙潭桥镇浏浃河村党支部副书记刘家贵及时任龙潭桥镇浏浃河村民兵营长刘炳颜套取残疾人托养补助资金40000元。2016年12月及2017年1月,刘家贵分别套取福彩公益金20000元、扶贫款30000元。上述资金中,除刘炳颜个人侵占12000元残疾人托养补助资金外(已退还给补助对象),其余套取资金已被用于村部建设或偿还村内旧债。另外,刘家贵及刘炳颜二人还试图以串供、制作虚假资料的方式对抗组织审查。2018年9月25日,刘家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刘炳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汉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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