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常德市纪委监委关于印发《常德市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4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区县(市)纪委、监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纪委(纪工委)、监察局,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直纪工委:

《常德市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常德市纪委

                             2018年3月27日


常德市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

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纪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重点

(一)“四个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力方面

1、各地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脱贫攻坚“头等大事”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没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全面,打折扣、搞变通;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专项检查等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整改而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执纪中奉行“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有纪不依、执纪不严,查处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3、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不力,制定政策不接地气,项目安排不切实际,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对扶贫项目跟进、跟踪不及时,对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发放监督监管不到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行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不及时主动报告、移送,甚至隐瞒不报、袒护包庇;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互联网+监督”平台运维不力,按公开目录清单要素该公开信息未公开,数据采集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二)“雁过拔毛”式腐败,侵害群众利益方面

4、贪污侵占、行贿受贿。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邪念、伸黑手;违规处置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以争资金、跑项目名义行贿受贿;在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违规插手、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5、欺上瞒下、虚报冒领。在扶贫资金的发放工作中,对上隐瞒实情,对下欺瞒群众,利用虚假资料套取、骗取产业扶贫信贷款、教育扶贫奖补、扶贫产业种植、养殖奖补资金等问题。

6、盘剥克扣,截留挪用。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为群众办事变相收取费用、克扣困难群众“保命钱”;违规挤占、挪用专项扶贫资金;违规处置征地拆迁、危房改造等补偿补助资金;各类扶贫惠农民生资金发放不及时、发放不足额等问题。

7、优亲厚友,显失公平。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友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弄虚作假使亲友违规享受各类扶贫资金等问题。

(三)工作作风不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8、政策不落实。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政策执行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扶贫项目不切实际,未建立与贫困户权益共享机制,惠商不惠贫;贫困识别不精准,没有做到应扶尽扶,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无法落实落地。

9、作风不务实。调查研究不深入,指导脱贫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主动解决;工作落实重形式走过场,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或者强迫命令“一刀切”等问题。

10、帮扶不扎实。帮扶责任单位对定点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支持和指导不够,选派第一书记重视不够;扶贫工作队员驻村不住村、入户蜻蜓点水;结对帮扶责任人贫困户信息摸排掌握不精准、帮扶方式方法简单、以慰问救济代替长远帮扶措施;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办事拖杳、推诿扯皮,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11、考核不严实。脱贫攻坚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层层加码加重基层负担;检查考核验收走过场、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被考核单位弄虚作假、消极应付、干扰考核评估、不配合督查巡查。

12、脱贫不真实。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虚假脱贫等问题。

(四)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方面

13、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在征地拆迁、租地、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14、放纵、包庇黑恶势力,收受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15、各地党委、政府以及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工作失职等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主动发现问题。紧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贫困地区开展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暗访检查,及时发现掌握相关问题;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市、县两级巡察范围,采取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实现对所有贫困村、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单位巡察监督全覆盖;督促扶贫、财政、农业、发改、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林业、卫生、审计等职能部门,及时开展系统内自清自查、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群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及时、全面公开扶贫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民生资金受益对象、村级财务等情况,引导广大群众熟悉使用“互联网+监督”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全面从严执纪问责,加大惩治力度。严格落实实名信访举报办理“五步工作法”,对扶贫领域每条线索实行“双台账”管理,每月交办督办一批新受理的重要问题线索,由市纪委、各区县(市)纪委直接查办,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线索一律实行“三级联查”,调查处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0天;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贫困乡镇、贫困村开展扶贫领域问题“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活动,重点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多发频发、信访举报集中的地区,对交办的问题线索实行包案到人,严格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未办结或办结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实行首办负责制,明确“一把手”负责制,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敷衍塞责、处理宽松软的,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所有问题线索办理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效果。坚持内部通报和媒体曝光相结合,采取一月一通报、集中通报、个案专题通报等方式,加大通报曝光频率和数量,对专项治理启动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多渠道、全方位、不间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帮助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并对相关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常德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由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向才焰担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谢建平,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吴永兴任办公室副主任,与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全市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二)压紧压实责任。市纪委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结合“四比四看”考核评比,按照“月通报、季调度、年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区县(市)专项治理工作调度考核,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深、落细、落实;压实监管责任,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部门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措施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按时报送存在问题、问责建议和整改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及时按程序进行问责,绝不姑息;市纪委每半年对“互联网+监督”平台有关问题交办件、扶贫领域交办件不及时回复催办3次以上、同一交办件审核3次未通过、半年内交办件返工率达30%的区县(市)纪委书记,扶贫领域越级访和重复访居高不下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

(三)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纪委内部归口管理、纪委与扶贫责任单位加强联动协同的工作机制,及时与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方案制定、督促落实、情况汇总、督办督查、调研指导等工作;相关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联系地区及扶贫领域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纸、微信等舆论阵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专项治理工作;信访、巡察、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据本部门职责抓好落实;派驻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派驻部门和所在单位在脱贫攻坚中认真履行职责。

 

中共常德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