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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常德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市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1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纪委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公开遴选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5名。

   二、资格条件

  1.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2.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和工作经历均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按公历日期计算)。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分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集体研究、公示、调入等程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时间10天,公告到期后集中3天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6日至8日。

  报名地点:市纪委组织部(市建设东路市委大院1号办公楼五楼527室,联系电话:7786191,联系人:何俊)。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常德市纪委市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报名须由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管公务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公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特此公告。

  

附件:常德市纪委市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下载:69a2e70005af4cf384ed5149740d07e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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