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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国企“一把手”岂能“任性”用权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安排19名亲属到企业担任要职、一次性收受千万贿赂、东窗事发后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日前,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了湖南省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继雄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例剖析,令人触目惊心。(来源:2022年1月5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刘继雄作为国有企业的“一把手”,目无法纪,将企业当成了攫取个人利益的“自留地”,最终受到纪法惩治,落得个惨淡收场。通过梳理类似案例,不难发现,少数如同刘继雄一般的国企贪腐“老虎”落下马来,如华润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杰,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尹家绪等,这无疑表明反腐败工作“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国有企业腐败、作风问题依旧存在,丝毫不可放松警惕。

国企“一把手”腐败缘何发生?一般来说,其共性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从外部诱因来看,国有企业负责人掌管着企业的人、事、财权,而国有企业所涉及的领域多数为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行业,如此“油水地”就成了容易“滑倒”之地;从内部病根来说,则是企业负责人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松动、价值观权力观扭曲,难以抵挡五色之惑,尤其是有的负责人自认为干成了一些事,便以“企业功臣”自居,大肆为自己“捞补偿”“搞回报”;此外,在监督上、体制机制上,如内部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不力、领导人员管理监督制度欠缺、党组织责任虚化弱化等问题也是造成腐败发生的重要成因。

于企业而言,一名优秀的负责人应是遵规守纪,谋求企业发展的“带头人”,而利欲熏心的贪腐之人却将企业视为自己的“独立王国”,重大决策搞“一言堂”、选人用人搞“私家军”、花钱开支搞“一支笔”,摆出“独霸天下”的专横模样,任性用权、任意妄为。其危害之巨大,这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企业政治生态被破坏,甚至阻碍了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然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国企岂是可以搞特殊的“法外之地”。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上明确指出,要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审计监督、专项督查“下猛药”,对国企领域作风问题与腐败行为打出了“重拳”,表明了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国企搞不了特殊。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顶梁柱””,国企负责人是带领企业壮大发展的“领头雁”,其岗位特殊,责任重大。规范国企一把手用权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提高国企负责人党性修养,牢记国企是党领导下的企业,自身的身份是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多行兴企利企之事;其次,要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关键岗位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尤其财务管理、业务承揽、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形成有效监督;最后,要严厉查处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近亲繁殖等腐败问题,形成强大震慑效果。各类监督、教育手段协同贯通,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古人云:“行之以躬,不言而引”。国企负责人若能时时严于律己,事事率先垂范,干净用权,依法治企,担当作为,如此将益于企业自上而下形成清正的政治生态,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战斗力、竞争力,更好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桃源县纪委监委 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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