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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危房改造”岂能成为“生财之道”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以索要汽车油费和香烟等方式侵占彭某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275元,造成不良影响。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彭方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还群众。”近日,三湘风纪网通报了娄底市娄星区石井镇泽溪村原村委会主任彭方才侵占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的案例。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农村危房改造为困难群众提供遮风挡雨的住所,做到住有所居,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而少部分基层干部,却将“危房改造”当成了“生财之道”,利用手中掌握危房改造指标分配的权力,雁过拨毛,索要好处,漠视群众利益。如云南省陇川县户撒乡曼捧村原村委会主任雷天保利用职务便利,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截留2户农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000元,索要、收受10户农户的好处费16600元。2019年1月,雷天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这些对危改资金动歪脑筋,想方设法据为已有的行为,极大的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国家惠民政策背道而驰。

究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部分基层干部思想出现滑坡,把为人民服务当成了有偿服务,看到困难群众享受上万的危房改造补贴,认为自己帮助申报,从中收点好处是理所当然。还有部分基层干部,平时缺乏学习,业务能力不强,对政策把握不精准,在实施危房改造政策过程中,在资格认定和资金分配上任意变通,群众怨声载道。部分干部纪法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收受他人财物,自认为只要做法隐蔽,便会无人知晓。殊不知,纪网恢恢,疏而不漏。

如笔者所在的雁池乡纪委办理一起信访当中,发现某村村民覃某为了得到危改指标,将两条精品白沙香烟送给该村支部书记,但因某种原因,送礼之事被人知晓,该村支部书记因此被人举报,因收受礼品金额不大,且主动退赔,被乡纪委给予提醒谈话处理。这种抱有侥幸心理的收礼行为,结局只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得不偿失。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敢于向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亮剑,让将“危房改造”当成“生财之道”之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保障群众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石门县雁池乡纪委 唐向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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