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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慎始”方得“善终”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0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要以我为戒,不断为自己做好政治体检,不要等到大病到来,不可救药时,方知悔恨。”近日,廉洁常德微信上刊登了澧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龚爱平的忏悔书,在忏悔书中他这样警示还在岗位上工作的同事们。

龚爱平自1988年从警以来,荣获集体“一等功”和个人“一等功”各1次,并多次获得市、县三等功嘉奖及荣誉称号。他是一名有着光辉履历的公安干警,但从2013年开始,这位“正义使者”没能守住底线,违规投资入股了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普伴公司,并自愿充当其“保护伞”,大搞权财交易直至东窗事发。曾经的“一等功臣”成为“过街老鼠”,转折点在他第一次收受贿赂的那一刻。

分析近年来一些贪官落马的案例不难发现,他们大多都是在第一次面对诱惑时没有把握住自己,让私心和贪欲战胜了原则,并心存侥幸,以“下不为例”来饶恕自己,最终丧失了为官做人的底线。明代的何良俊在《四友斋丛说》中讲过一个故事,做官便如同“白袍”,一旦“入乡随俗”让它着了“墨”,那便永远也洗不清了,这便是“白袍点墨,终不可湔”的由来。

任何事物发生变化,都是从第一次开始,然后从少到多,从量变到质变。“第一次”是量变之始,质变之源,假如白袍上没有第一个墨点,便不会生出后面的许许多多污点来。所以,只有把握了好的开头,并持之以恒地坚持,才会有好的结果,《左传》将这概括为:“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

当下,我们很多的党员干部,就是没能在一开始严格要求自己,越过了贪腐红线,说了些不该说的话,办了些不该办的事,吃了些不该吃的饭,结交了些不该结交的人,让白袍染上了墨点,最终“涓流不止,溪壑成灾”,彻底放纵自己,白袍变黑袍,坠入堕落的深渊,害了自己,也对不起党和人民。

 万事皆有初,欲善终,当慎始。清正廉洁,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之一,也是我们党一贯鲜明的政治本色。党员干部只有于工作生活的细微之处贯彻“慎始”,做到以下三点,才能收获充满鲜花和掌声的“善终”。一是心中高悬法纪明镜。高飞之鸟,亡于贪食,深渊之鱼,死于香饵。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保持清醒,自觉坚守纪律红线、道德底线,抵制不良诱惑,“勿以恶小而为之”,始终保持廉洁清正的良好作风;二是手中紧握权力利剑。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使用,掌权为公,执政为民,就能造福人民;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就会祸害人民。党员干部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力,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使用,正确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让手中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三是脑中牢筑思想堤坝。“一念收敛,则万善来同;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才能让心灵不染尘埃。有的党员干部在最初之时,尚能勉强守住风清气正,但是随着权力的放大,面对的诱惑增多,腐败的洪水也就漫过了堤坝,最终一溃千里。所以,全体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作风养成和能力建设,筑牢廉洁奉公的思想堤坝。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堤溃蚁穴,气泄针芒”的古训,严以修身,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任何时刻都不给腐败开口子,“慎始”方得“善终”。(石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贺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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