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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当一以贯之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会上还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2019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指出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坚决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从着重“打虎”、“猎狐”到“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这彰显了党中央正风肃纪一寸不让、反腐倡廉驰骋不息的坚定决心。从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老虎被打发轫之始,党中央对腐败分子的惩治一直以来没有丝毫的松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51人、厅局级干部3500人、县处级干部2.6万人,乡科级干部9.1万人,一般干部11.1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9万人。“打虎”、“猎狐”、“拍蝇”取得了显著成绩。

“昨天的太阳晒不干今天的衣裳”,成绩的取得并不代表可以“喘口气”、“歇歇脚”。要知道“千里之于蚁穴”,发生在基层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往往都源于“蝇贪”、“蚁贪”,其极具隐蔽性,在暴露之前,极易被忽视,不易引起人们的警觉,且难以根治。但其危害极大,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利益造成的损害甚至不输“老虎”,有“毁堤”之隐患,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再加上“官小”、“权微”者都身处最基层,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这些党员干部不管是贪污、受贿、挪用,还是滥用职权,都是在与老姓争利,危害民生,直接损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威胁党的执政基础。如备受关注的深圳龙岗街道“20亿村官”周伟思案,就是典型的“小官巨腐”,当时造成了恶劣影响。据报道,部分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80%。

“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民生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这是党中央对今后纪检监察工作在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具体指示。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的紧迫性、关键性,把好基层党员干部的“用人关”、“准入关”,严格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人用人。同时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不能仅仅坐在“衙内”等问题、案件上门,要主动深入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处理在基层,严厉查处向扶贫“奶酪”伸手、做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纪违法行为。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给基层“锄害”、“刑恶”的重点,我们要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人民为中心”,一寸不让、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查处微腐败,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澧县金罗镇  张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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