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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让“私车公养”无处可藏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4日 浏览次数: 字号: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宏胜社区党工委负责人王晓军弄虚作假,套取社区保洁经费1.1万元用于社区副主任孙雷的私家车加油。最终,王晓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孙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3月13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私车公养”就是用公家的钱养自己的车,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私油公供,少数党员干部利用公务加油卡私人保管的便利为私车加油,“揩油”现象时有发生;私票公报,少数党员干部将私车私用产生的加油费、过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维修费、年检费、违规罚款等发票公家报账。私车公用。少数单位以工作需要的名义,将私车借给单位办“公事”,而私车产生的燃油、税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借着“公用”之名均由本单位报销或由下属单位“买单”。

“私车公养”继“公车私用”而出现,是“车轮腐败”的新变种。之所以这些违纪行为能变着花样出现,说到底还是因为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部门制度和监管存在漏洞。不少单位公车用油采取“充卡加油”的方式,多是用一次大额充值发票报账,具体加油次数、车辆、行程等没有明细,让人动起了“歪脑筋”;发票报销存“漏洞”,少数公务人员将私车私用油费、维修费等捆绑在公车身上一起报销;相关部门对“私车公养”式“车轮腐败”新变种认识不够,打击不力。

“私车公养”加重了公共财政负担,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与公信力,是以权谋私,是“四风”问题的反弹回潮,“私车公养”式“车轮腐败”新变种亟需整治。

扎紧制度笼子。完善发票管控和财务报销制度,建立公职人员的私车备案制度。按照“一车一卡”加油,做到专卡专用,坚决杜绝现金加油、加油卡套现及购买油品以外的商品;对单位车辆事故、维修、装饰等情况予以详细记载,为事后相关监督备查;严格实行公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公务用车的有关费用特别是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须在基层单位办公楼显著位置公示,接受干部职工、党员群众的监督。

严格问责制度。对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要严肃查处,除追缴用公款报销的全部金额外,还要追究责任,坚持通报曝光;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行为多发频发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用;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更要睁大火眼金睛,任凭不正之风‘七十二变’,也要把它们揪出来,有多少就处理多少。”对揩“公油”的人,一定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让“私车公养”无藏身之地。(石门县纪委监委  刘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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