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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不做“老好人”争当“老实人”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号:

3月6日,中央纪检监察报深度剖析了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人社局时任工资股干部廖海水的违纪行为。再次告诫党员干部们:“老好人”式的不担当不作为,其危害丝毫不逊于腐败,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这类人也将成为零容忍的对象。

老好人指的是随和厚道,性格温柔,不愿得罪人的人,这种人当然是人们乐于交往的。可是,时下有人把信奉好人主义的人也当作老好人。这种“老好人”不分是非,不讲原则,常常遇见问题不吭声,开展批评不较真,热衷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还处处以“无害人之心、有结交之忱”自美。

其实质是对别人、对自己、对工作的不负责任,是一种渎职行为。有的怕得罪人,影响仕途,在检查指导工作中,对于存在问题和不足,总是避重就轻;有的自己屁股不干净,怕管得太狠引火上身,对不良现象睁只眼、闭只眼;还有的政治定力不够,腰杆不硬、底气不足,缺乏正气,明哲保身。其实,一味地不敢得罪人,害人害己,受损的是党的事业,受害的是群众利益,削弱了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政党,是先锋队组织,绝不能成为“老好人”集合体,决不允许打酱油、糊边界、无原则的“老好人”存在。

身为共产党员的领导干部,从在党旗下宣誓的那一刻起肩上便有了神圣的责任。在大是大非问题上,领导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办事,按党性办事,不怕得罪人。应当率先垂范,只有做到自我批评揭短亮丑、相互批评直截了当,不怕红脸,敢于出汗,才能触及思想、触及灵魂、解决问题;只有发扬党内民主,鼓励和支持下级讲真话、道实情、提意见,努力创造人人敢说真话、愿说真话、争说真话的环境,才能营造出从严从实抓问题、真刀真枪搞批评的浓厚氛围。

做“老好人”,害人又害己,不如做个“老实人”,对党、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石门县纪委  刘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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