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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对“为官不为”者应以重拳问责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和我们没关系。”“我们没有这个职能,管不了。”“你去其他部门看看吧。”……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一个案例——天津市河西区一个原地标性广场,因年久失修出现破损,几年来始终没有进行修缮,不仅影响市容,更给在此锻炼的市民带来安全隐患。市民刘先生先后在河西区建委、市容园林委、信访办三个部门辗转多时、屡遭碰壁。最终,9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梳理近年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类似现象并不少见。2018年以来,全国各地曾多次就“为官不为”情况进行了通报,一大批“为官不为”者被进行了问责处理。2018年1至7月份,仅天津市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294起,问责187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91人,政务处分187人,组织处理76人,诫勉293人。

“为官者,当以理事为职。无论事之巨细冗杂。皆宜一一为之处分。”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却抱着“不干事就不出事”的心态,“不贪不占也不干”, 整天尸位素餐,不愿担责,全然丢了初心,忘记了自己做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能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最能看出一个干部的党性和作风。”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再次强调了担当实干的重要性。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当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加查办,让形形色色“打太极”式的“为官不为”者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壤,从而无处遁形。一是强化多形式监督,建立防范体系。让权力充分暴露在阳光下,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同时推广应用新科技手段,通过网络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督等科技手段,完善科学合理的防范体系;二是注重效能考评,实行责权对等。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定好“尺子”、敢打“鞭子”,让尸位素餐者考出汗、评红脸、腾挪位子,让“为官”者明白:“有为”才有位,“不为”必失位,传导“不敢不为”的压力;三是理清责任清单,确保制度紧箍。挖“懒”根需在整章建制、明晰权责上下功夫,在问责发力上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也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换不为之“官”,刹不为之“风”, 立信于民,让“为官”者明白:廉必守,勤必为,“利剑”高悬,违者“自”,强化“不敢不为”的震慑。

 “为官”者当时刻牢记公仆之责不懈怠,时常绷紧纪律之弦不妄为,干事有为,担当作为,才能对得起党员这个身份,对得起公仆这个称谓。(澧县纪委监委驻县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谭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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