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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不当“老好人”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2月28日,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县人社局、县城管大队执行纪律处分决定不到位的案例。(3月6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想当个“老好人”,却害人害己。永修县城管大队在办理2017年度干部年度考核时,在明知单位干部万某已经被开除党籍的情况下,仍将其考核结果定为合格,同时,县人社局对考核结果把关不严,违规对万某工资进行晋升,导致纪律处分执行在各部门中间空转,严重影响了纪律处分的严肃性。最终,县人社局时任工资股干部廖海水、县城管大队办公室主任袁自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做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做人宜方不宜圆。然而,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很多“老好人”,他们把“多栽花,少栽刺”、“上天言好事,下地报吉祥”作为当好人的唯一准则,“是非面前不开口,遇到矛盾绕道走”,这样做看起来似乎把大家的关系搞亲密了、搞和谐了,但仔细回味却发现把人际关系搞庸俗了,把干部队伍风气搞坏了。

不当“老好人”,要头脑清醒辨是非。远离“老好人”思想,党员干部要“耳清目明”。当下,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社会也处在转型期,各种矛盾高发多发,党员干部要多补精神之钙,增强政治信念,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时,也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多为地方、单位发展献计献策,对于他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该及时给予提醒和帮助,切不可只说好话,不得罪人。

不当“老好人”,要坚持原则敢担当。远离“老好人”思想,党员干部要有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负责的勇气。面对矛盾,要敢于走进矛盾、化解难题,而不是怕得罪人。不敢得罪一小部分应该得罪的人,就会伤害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的现实感情和长远利益,挫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反之,真正敢于坚持原则、一身正气的好干部,即使一时一地得罪了少数人,最终也是会得到绝大多数甚至是被他批评过干部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

不当“老好人”,要脚踏实地有作为。远离“老好人”思想,党员干部要切忌工作作风漂浮。有为才能有位,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政绩不是嘴上说说,一团和气就产生的,而是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干出来的,是给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准备的。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其位谋其政,多干求真务实谋发展、开拓创新添动力的“正事”,才是百姓拥护的好干部,领导眼中的好帮手,下级眼中的好榜样。

严则正气充盈,严则内力倍增。习近平总书记一再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远离“老好人”思想,敢于说“不”,敢于“对事不对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坚决不当“老好人”。(鼎城区委巡察办  何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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