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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双闪”却闪不过纪法的严惩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7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黑龙江省汤原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汤原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执法人员违规执法收取好处费案件。汤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周某与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所稽查员陈某合谋,私自放行应予处罚的超载超限等违规上路大货车,从中收取好处费。为了逃避调查,他们两人开通了一个“汤原领车”的微信号,专门用于收取货车司机发送的好处“红包”,并将交了好处费的货车通行暗号定位“开启双闪”。(2月26日 纪检监察报)

这起案例中涉案的人员级别虽低,但涉案的资金却不少,短短一年的时间,周某和陈某就通过微信共收受“保车费”20.6万余元。作案的手段“先进”,通过网络收取红包,但是放行的“暗号”却突兀得格外张扬——开启双闪。表面上是低调与隐蔽的作案,实则是堂而皇之的对抗纪律与法律的威严。

到底是什么给了一个协警和稽查员这么大的胆子,敢于利用手中仅有的那么一丁点权力谋取如此大的利益?在荒唐的背后,笔者认为隐藏着几个方面的诱因:一是对权力的贪婪之心重。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本应该拿来为群众服务,协警也好、稽查员也罢都应该是将手中的权力拿来保障交通运输秩序,但是他们却对权力能带来的利益垂涎欲滴、缺乏抵御能力,或者说不愿意去抵抗,为违规的货车司机大开绿灯,为他们自己谋取利益的同时,也为道路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二是对损友的诱惑抵御之力弱。交友不慎,也是周、陈二人不幸的开端,据周某的本人供述,他是在自己朋友的怂恿下才产生这种念头的,为了赚一点朋友口中的“零花钱”走上为违法乱纪的道路。而陈某又是在周某的劝说下,开始同流合污。表面上很铁的朋友关系,平时喝酒吃肉,推杯换盏,似乎情浓意切,但私底下却是金钱利益的瓜葛,明知你走向的是犯罪的道路,损友却是你走向这条不归路的引路人。三是对法纪的敬畏之心差。“周围还有其他单位的同事,人多眼杂,我就寻思直接现金交易容易被发现,万一传网上,事情就全暴露了,所以就用微信红包和转账的方式,能隐蔽一点”案发之后,周某如是说。通过周某的供述,我们还能看得出,他对这件事情违法的性质很清楚,但是由于自己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缺乏敬畏就会没有底线,没有底线就会误入歧途。一念之差,最终将自己毁灭。

纵使周某与陈某采取了现在流行的网络形式收取黑金,并用“双闪”作为暗号,想要规避调查,但殊不知车辆的“双闪”,原本目的就是要警示他人,开启双闪却并不能“闪”过法纪的惩罚。周某与陈某并没有身居高位、也没有独揽大权,他们处在公职人员阶层里面的最基层,做的是直面老百姓的工作,他们的作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职人员在群众中的形象。他们两人的问题就是典型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在从严治党的当下,任何想要逃避追究的小伎俩都将无处遁形。(澧县纪委监委  汪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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