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廉政时评>详细内容

廉政时评

扶贫资金岂能成为“唐僧肉”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4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薛寨村在新班子上任之前评定的72户贫困户中,有68户是错评,只有4户是真正的贫困户。低保户146户大部分是买卖得来的。”日前,媒体披露了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葛店乡薛寨村以往在扶贫领域中的乱象。

“蝇贪”的滋生,究其根本是村干部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管所致的。虽然贫困户和低保户的评选,都要求需要进行群众代表大会评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村干部与部分群众代表形成利益相关群体的现象。这就导致,村干部完全可以一手把持贫困户和低保的名额评选。没有得到限制的权利,自然也萌发了贪腐的土壤。“蝇贪”的诞生,也就顺理成章。

基层扶贫领域中这些侵蚀脱贫民生资金的“蝇贪”,直接侵犯了群众的实际利益,损害了基层政府的形象,让基层工作的开展难度大大增加。对待这些“苍蝇式”的腐败群体,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从根源上清除“蝇贪” 滋生的土壤。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筑牢思想防线。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要束紧贪腐的笼子,时刻保持廉洁的政治意识,自觉遵守组织纪律,让贪腐的“苍蝇”无缝可入。

要加强对基层扶贫领域的督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要从源头上遏制“蝇贪”腐败的土壤。践行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强化组织监督。所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加强监督,并不仅仅只是为了解决问题,还在于消弭问题发生的源头。要对监督发生的小问题、小毛病,进行及时的提示、警醒,这样才能从根源上遏制贪腐问题的出现。

扶贫资金,不是某些人眼中的“唐僧肉”。无视组织纪律,将扶贫工作视为渔利的手段,所得到的也必然是法纪的严惩。当前,扶贫工作已经进入了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任何胆敢从中牟利的“蝇贪”,都将难逃法纪的惩罚。薛寨村的“唐僧肉”,想来那些村干部是吃不成了,但是更多的基层组织中,是否还存在类似薛寨村这样的情况呢?我想无论答案是什么,强化基层干部的廉政建设和督查都是很有必要的。对待这些与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机构,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薛寨村的“唐僧肉”岂能再现!(石门县壶瓶山镇 黄俊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