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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莫让考试考倒了“考官”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1月11日,教育部发布通报称,针对西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研考自命题中出现的泄题、出错卷等事件,将在第一时间责成相关地方和高校依法依规迅速调查,妥善处置,严肃问责。通报指出,两起事件影响恶劣,后果严重,暴露出相关高校对考试招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制度执行不严,监督管理松懈。为严肃纪律,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经教育部研究决定,给予西南大学校长张卫国行政警告处分,副校长靳玉乐行政记过处分,副校长崔延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电子科技大学校长曾勇行政警告处分,副校长胡皓全行政记过处分。(教育部网站1月11日)

无论是高考还是研究生考试、公务员招考等大型考试,是“为国选材”的高规格考试,事关人才选拔的国之大计,从社会角度而言,考试公正与否、是否严谨还与政治生态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紧密联系,事关国家之根基。就考生个人而言,则是事关学历提升、择业就业、个人发展的前途大事,于情于理对于各类考试的组织者、管理者和监督者而言都应认真对待、客观公正,而对于弄虚作假、监考不严、管理不当等“考官病”更是要严厉杜绝、严惩不贷。细数中国历朝历代,皆重视科举这一人才选拔考试的严肃性、公平性。清顺治十四年,顺天科举考场上考官考生串通舞弊,顺治大怒下令严惩,是为丁酉科场。清康熙五十年,江南盐商子弟收买考官“通关节”,事情败露后多人问斩,是为辛卯科场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但极个别教育部门及高等院校领导或失职渎职,或徇私枉法,枉顾为国选材“国之大计”,或有失公允公平,轻视考试合法权益,在一次次重大考试中犯下累累“考官病”酿成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治愈“考官病”,一是要加强监督,让权力不能任意妄为,从上级监督到新闻监督再到舆论监督,形成对考试组织者、管理者的全方位无死角监管,让权力在阳光之下运行;二是要强化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各项重大考试、人才选拔全过程整章建制,确保考试规范化、透明化、公平化运行;三是“考官”们要严于律己,要明白身上肩负着“为国选材”的历史责任,明晰责任担当,以细心、公正和客观的行动方能坦然处之,方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安乡县纪委 王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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