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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作品三等奖:交不掉的“罚款”

来源:市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5日 浏览次数: 字号:

  4月14日上午,在湖南常德交警直属二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内,来自湖北的驾驶人黄小愿面对自己未交出去的“罚款”,感动的说:“今天我一个外地驾驶人,要给常德交警敬个礼。”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4月13日16时左右,黄小愿驾车经过常德市城区繁华路段丹阳天桥时,被正在这里执勤的民警查获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戴安全头盔,但一时又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有相关证件,民警便为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4月14日上午,他首先买了两包上好的烟揣在口袋里,心想到时见机行事,便来到常德交警直属二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在柜台前转来转去,心想我一个外地人,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又违反了那么多条款,这下肯定要被“宰”了。

  这时,正在违处办进行“值日警官”接待的罗海,主动上前和黄小愿答话,亲切地问他有什么事情需要办理,黄小愿将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凭证单交到罗海手里,顺手送上携带的“礼物”,罗海通过认真仔细核实以后,拿出一本由常德支队编印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把黄小愿叫到一边,将书中规定“辖区外驾驶人驾车途径常德辖区因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戴安全头盔”,纠正并予以警告教育后放行,不予罚款的相关规定指给黄小愿看,并细心的教育黄小愿以后驾驶车辆一定要随身携带相关证件,遵守交通法规,支持交警的工作。

  黄小愿似乎有些不相信,当他再一次仔细看了书中的相关条款,罗海再次真诚的对他说:“我们常德交警现在全面推行执法规范化,推行便民举措,你的东西拿走,这罚款我们不能收!”的话语后,便出现了本文开头让人感动的那一幕。(陈自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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