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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

监督一线 | 西洞庭: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被清退,谁的错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9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咦?这户贫困户怎么会因为超面积建房、超标准装修被清退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呢?”

2019年7月,我所在的西洞庭管理区纪委案件检查室在接收区审计局移送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时,发现祝丰镇唐林村贫困户宋某某家因为超面积建房、超标准装修而被清退出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必须得仔细查查……”随后,区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这条问题线索开展了核查。

据了解,宋某某家庭有5口人,妻子李某某患有精神疾病以及慢性病,两个儿子智力上又存在缺陷,家庭条件十分困难。鉴于宋某某家住房已经被鉴定为危房,2016年6月,经村、镇、区三级审批,将宋某某家纳入了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由政府出资,采取分散建房方式予以搬迁安置。

“不怪别人,不怪别人,镇里、村里的干部都对我们蛮好!是我自己的问题,是我自己在建房的时候偷偷的把放样的线扩大了。”调查组向宋某某了解情况时,他连连向调查组声明。

“宋某某是怎么在相关部门监管下,私自扩大建房面积的?难道镇、村两级都没有人发现制止吗?”带着疑问,我们找到唐林村以及祝丰镇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经过细致调查,原来,宋某某家建房根本就没有经过村、镇两级审批,而是由唐林村村支书袁某按照宋某某的意愿指定了建房地点,在告知其建房面积不得超出130平方米之后,就任由宋某某开始自行建房。镇国土所原所长曹某看宋某某家已经被纳入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也没有核实其是否有审批手续,更遑论去核查其建房面积是否超过了规定标准。就这样,在“两不管”下,宋某某为了给小儿子结婚留出住房,通过亲友的资助,私自在原来的建房面积标准上进行了扩大,其建房面积达到了156平方米。随后,宋某某更是在村一级放任,镇一级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借资对新建房屋进行了超标准装修。

2018年7月,考虑到宋某某家超面积建房、超标准装修的问题已无法整改,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办根据相关文件的程序规定,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办提交了清退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申请,将宋某某家清退出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同时明确,在宋某某家庭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需分三年退还补贴资金12.4万元。

“我作为祝丰镇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因指导和监管不力,导致宋某某家庭被清退出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让他们家陷入如今“两难”的境地,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镇扶贫专干胡某某愧疚的表示。2019年8月,祝丰镇扶贫办专干胡某某、镇国土所原所长曹某、唐林村支部书记袁某、分管国土工作的村支委委员李某某因履职不力均被予以立案审查,祝丰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镇长赵某某被予以组织处理。

通过此次调查,我深刻感受到,扶贫工作无小事,履职尽责更来不得半点疏忽、大意。监管的缺位,工作的失职,不仅导致自身被追责问责,更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更要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纪行为,警示大多数党员干部,尽心尽力履行好职责,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西洞庭管理区纪委 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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