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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

履职故事︱石门:心情不好玩“失踪” 无视纪律须严处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当时错误的认为,没请假不是什么大事,思想上放松了警惕。实际上,这是严重违纪行为,是作风散漫的表现。今后我将以此为鉴,恳请各位领导和同事,继续监督我、考验我……”11月20日,石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简称县住保中心)工作人员孟某在全单位干部职工面前作公开检查。

孟某在做公开检查

“孟某未办理请假手续,手机也无法打通,处于失联状态。” 10月29日上午,本应在县住保中心交易中心窗口上班的孟某“失踪”了。上班时间,既不在岗,手机也无法联系到本人。同事肖某林迅速将这一情况报告给单位主要领导和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组长陈锦富了解情况后,要求他们迅速动员一切力量找人,以防出现安全事故。

“如果还是找不到,那就向公安机关报警吧。”费尽周折,还是没有找到孟某的下落,担心他安危的同事和家人们都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10月31日早上,孟某终于露面了。他主动向单位领导汇报了情况,“因为家庭琐事缠身,心情不是很好,我外出躲了两天。”

“对孟某无视纪律问题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单位干部面前作出公开检查,还要举一反三召开作风整顿大会。”组长陈锦富向县住保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交待。

11月12日,县住保中心纪检组长杨俊对孟某进行了诫勉谈话。“擅自离岗扰乱了股室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别你是在窗口工作,代表的是整个单位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是无视纪律、作风散漫的表现。希望以此为警醒,充分认识到自己错误,自我检讨,正确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

“再心情不好都不应该擅离职守,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于组织给我的处理,我坚决服从。”孟某低着头承认。

“当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县纪委县监委正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而改进工作作风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会进一步加强对监督单位工作作风的监督,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督促监督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请销假报备制度,切实加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副组长闫福权在作风整顿大会上表示。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孟某在全体单位干部职工面前做检查的那一幕。鉴于他认错态度好,对其诫勉谈话后,扣发两天的绩效工资400元,县住保中心开始为期一个月的作风大整顿。(石门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陈锦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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