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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 | 村支书来电:我想通了,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来源:石门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8日 浏览次数: 字号:

“曾书记,我想通了,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7月27日早上8点30分,雁池乡水晶庙村党总支书记章志贤给我打来电话,我笑着问:“章书记,你不恨我吧?”“我恨你做什么呢?确是我把关不严。”

放下电话,我回想起自已到雁池后,查办的第一件扶贫领域的案件。6月19日,我从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调到雁池乡任纪委书记,信访室交给一件关于雁池乡水晶庙村有公职人员家属享受到了危房改造补助的信访交办件。我到雁池后才发现水晶庙村又是我的联系点村,21日,我到水晶庙村联系工作,支村两委对我热烈欢迎。

初见章志贤,第一印象这是一个非常质朴的汉子,他真诚的说:“曾书记,你能来联系我们村,是我们的福气。”我没有太多客气,“那可不一定啊,我现在手头就有一件反映你的信访件哩!”章志贤:“曾书记,你随便查,反正我没收人家的一分钱,我问心无愧!”

因为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我联系两个村,还有5个结对帮扶户,所以调查工作时断时续。直到7月20日,我们调查发现,2015年、2016年水晶庙村各有一名公职人员家属违反政策规定享受到了危房改造补助金,但未发现章志贤在其中谋取私利和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影响的问题,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支村两委对政策理解不透,把关不严。在责成两名公职人员全额退还违规所得后,经乡纪委研究,报党委同意,决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党总支书记章志贤立案调查,予以追责。

7月24日,当我把立案决定书送达给章志贤时,章志贤表达了自己的不理解:“曾书记,我想不通。她们的房子确是成了危房,我们通过正常程序开会研究了的,并进行了公示,你看还有当时的照片,她们是我村的村民,为什么不能享受?我又没收她们的分钱,吃她们一餐饭,抽她们一包烟,凭什么要追我的责?”我拿出石门县2015、2016年两个年度的危房改造政策,耐心的解释:“政策明文规定: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承包工作人员(含退休),不得列入本方案危房改造范围。你作为村党总支书记,对政策把关不严,理应负责啊。”章志贤脸色有所缓和,我趁热打铁:“纪律处分条例第107条规定: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不公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我接着说:“你是我联系村的党总支书记,我更应该严格要求你,规范村级事务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你可以先回去认真想一想,自己应该如何对待这个问题,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给我打电话,但是,脱贫攻坚的任务必须要完成好!”章志贤说:“想不想得通,事情还是要搞的,你放心,我也是25年党龄的老党员,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今天,接到章志贤的电话,我松了一口气,处分人不是目的,我党一向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章志贤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自觉接受组织处理,接受组织考验,在这段时间扶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没有因为个人问题闹情绪,各项工作完成较好,我相信他会深刻汲取教训,更好履行职责。(石门县雁池乡纪委 曾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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