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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

纪检人手记 | 跨越“情关”的坚守

来源:临澧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喂,王书记你好,老同事,我想打听一下,上次5月份,那个安全责任事故查处进度咋样了?我们乡里哪些人要处分追责?”。                      

6月12日,星期一,我刚上班就接到这样一个电话,感到有些莫名其妙,刚想向对方解释打错了,可电话那边不依不饶,连珠炮似的,弄得我一时语塞,不知道怎样才好。

凭直觉,这个电话不是找我的,是打错了,但听声音又似乎又有点熟悉,“莫非是打听案情,托人说情的?”我这样想着,慢慢地放下了电话。“怎么办?”

我稍考虑了一下,感到这件事不能冷处理,必须如实向分管纪律审查的王书记做汇报。“打听案情?” 我还没讲完,王书记就把头一抬,一脸正色的看着我。我感到问题的严重性,愣在哪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这时,王书记从办公桌抽屉里拿出一张空白表,“你把刚才的情况做一个登记,尽量详细些,核查一下来电号码,是谁!”王书记对我说。我一看表,是一张《打听、说情、干预纪律审查工作备案登记表》。我认真地按照时间、来电人姓名、内容、联系方式等栏目如实填写好登记表,并迅速核定来电人的身份。

这时,王书记稍稍松了一口气,说道,“你做得很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省里最近颁布的“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就是要求我们严守监督执纪工作纪律,这是一起典型的纪检干部违纪行为,研究之后,我们要严肃处理。”

纪检干部?开始,我心头一愣。原来,这位来电者是基层的一位纪检干部,以前在县直单位工作,后来担任乡镇纪检干部,说起来和王书记还是老同事,以前,该纪检干部同王书记在乡镇工作时有过工作交集,算起来称得上“老伙计”。

“身为纪检干部,不守纪律规定,违反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违背省里规定的“铁十条”,我建议对这件事要严肃处理”,在会上,王书记发言,“第一,以县纪委办公室名义函询通知,进行一次约谈;第二,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深刻检讨,提高纪律认识;第三,对该同志的违纪行为进行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县纪检队伍干部的教育管理。”

“以后不能随意乱说乱动了,尤其是我们纪检干部,党和人民对我们“厚爱一层”,我们自己更要“标高一尺”,一言一行都要谨慎。”“这下在纪检队伍震动大了,作为监督执纪干部,纪律红线碰不得,今后要千万注意啊”。                            

通报之后,干部这样议论着。面对这些议论,我想“打铁还需本身硬”,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格监督执纪。挺纪在前、守身如兰,应该成为我们每个纪检干部工作、生活中的“红线准绳”。生活在这个五彩缤纷的现实生活中,或许闯得过“名关”“利关”,但是,还须一生坚守,跨得过“情关”。只有正身律己,才能抗住干扰,不负使命,只有经过“关口”的考验,才会从容地绽放纪检职业的灿烂。(临澧县纪委   章 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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