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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十个严禁”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转变干部作风,近日,汉寿县出台《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严禁”“五个一律”纪律规定》,通过列出十个方面“负面清单”,提出“五个一律”问责处理原则,再次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建设,严实工作作风。

干部作风问题关乎党风政风,关系人心向背,关乎党的建设全局。此次出台的规定,聚焦社会广泛关注、干部易发多发的作风问题,从十个方面作出禁止性规定,包括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公款接待,工作日午餐饮酒,违规公务用车,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方式粗暴,索拿卡要,公共场合有不符合党员干部形象的言行,参与赌博、酒后驾车等内容。

《规定》对问责处理予以细化,明确对于违反“十个严禁”的,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严肃处理:一律从严处理,违反省委“约法三章”一律先免职后处理,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并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一律通报曝光。

“我们要通过严明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并以作风建设大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快全县干部作风转变,以大查摆赢得作风大提升,以大提升重塑干部新形象,为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环湖强县提供更加坚强的作风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汉寿县纪委监委 黄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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