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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五项机制”高质量推进“打伞破网”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石门县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把扫黑除恶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落实“五项机制”扎实推动“打伞破网”向纵深发展,确保了问题线索限期动态清零,立案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

线索处置机制。成立石门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三集中一清零”专项行动指挥部,每月定期召一次开专题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判处置。

案件会商机制。建立案件线索查办会商机制,定期召开线索查办会商专题会议,对新承办的问题线索以及在办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一分析、集中研判,深挖问题线索的价值。建立大案要案会商机制,及时召开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大案要案会商专题会议,加强对大案要案案情分析、领导、协调和调度。三年来,石门县纪委监委共召开案件线索会商会议30余次。

统计督办机制。定期收集统计各片区合作组接办线索、处置进度、难点问题,对问题线索建立好专门台账,逐件登记、专人负责、定期核对,实行痕迹化管理,全程签字备查。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较高、范围较广,案件查办中难度较大的案件,采取跟踪督办、挂牌销号等方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快查快结机制。成立以县纪委监委第一片区合作组、第二片区合作组、第三片区合作组为主要力量的专案组,专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快查快结;案件审理部门对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优先审理,尽早结案。

协作配合机制。健全完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落实“双专班”同步查办机制,对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专班与公安机关同步调查,同时督促落实“三长”签字背书制度,在坚持“两个同步”“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的基础上,实行“三督三查”。

三年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1条,立案查出38人,处理处分5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1人,组织处理15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14人,“保护伞”36人,专项工作推动不力1人,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如石门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蔡复清、黄显益先后被双开、石门县检察院公诉室原主任樊荣被双开,通过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的查处,形成了强力震慑,有效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石门县纪委监委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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