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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以典型案件敲警钟明纪法

来源:清廉常德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9日 浏览次数: 字号: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堵塞制度漏洞,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5月24日,澧县自然资源局召开杨守华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县自然资源局财务股股长肖华表态。

这是一场落实常德市委关于开展“镜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专项活动的会议,也是进一步发挥反面典型“活教材”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能知止的生动实践。

“杨守华,县自然资源局财务股原副股长,1977年生于军人家庭,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当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对杨守华案进行剖析时,会场人员表情凝重,深感惋惜:“我们切实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昨天还是我们的同事,今天却已锒铛入狱。”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通报了日常监督相关情况。县自然资源局财务股股长肖华、澧西自然资源所所长许明、县不动产中心主任刘少帅作表态发言。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张珂川就如何贯彻落实此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是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有效方式,是落实省委巡视整改的具体行动,是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的重要举措。二要把握关键,从加强思想教育、夯实理想信念、严守纪法底线等方面不折不扣抓好以案促改任务落实。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力有效。

对此,作为县自然资源局“一把手”的党组书记、局长赵新春表示,以案促改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我们要汲取深刻教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意识,弘扬优良家风。要解决监管督查不到位的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加强日常监督,紧盯 “关键节点”,保持高压态势,严惩巨贪蝇腐。要解决制度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健全廉政教育、权力制约、激励惩戒等机制,从思想上、制度上构筑拒腐防变防线。

县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我们要以此为戒,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有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拧紧了,把思想觉悟、精神境界提高了,才能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

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负责人、县自然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澧县纪委监委  崔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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