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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来源:市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浏览次数: 字号:

5月31日,澧县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重点对4月20日以前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借调工作人员等“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改,进一步严明和重申纪律规定,对4月20日以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露头就打、严厉惩治。

会议通报了市纪委交叉检查组来澧县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反馈意见及县委督查组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五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分别对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的文件进行了政策的解读。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翦鹰强调,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本次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刻背景,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自清自查,建立自查台账,确实整改到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建立好清理台账,确保自清自查工作不走过场,对4月20日之后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先免职再查处,绝不手软;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实、纠正“四风”问题不力的,一律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绝不留情。(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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